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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佈,11月30日晚上12點以前出生的嬰兒,才可以領3600元消費券,不少懷孕中的媽媽說,預產期還有好幾個月,希望政府能放寬新生兒出生條件,還有預產期剛好在月底的媽媽,希望寶寶能準時報到,否則慢了一天就領不到。
羅先生陪著太太到醫院產檢,因為他們的寶寶,預產期在11月30日,正好趕上新生兒可以領消費券的最後一天。記者:「小朋友一出生就幫你帶錢來?」準爸爸羅先生:「會啊,所以就想說真的是招財鼠,哈…不曉得,能不能順利在30日生出來。」
高興的還有他們。準媽媽吳小姐:「(寶寶)出來就有一包紅包了。」
行政院公佈,在11月30日深夜12點以前出生的嬰兒,才能領3600元消費券,之後出生的不列入發放對象,這讓不少懷孕中的媽媽,覺得很可惜。準媽媽黃小姐:「可不可以延到3月底,呵,因為我3月才預產期耶。」記者:「會想開刀提前生嗎?」準媽媽陳小姐:「不會,我覺得這樣滿危險的,我是覺得自然產就好。」
醫院也擔心,產婦為了讓孩子可以領3600,提早剖腹,但目前規定,除了不可抗力因素剖腹產,由健保給付外,其他原因剖腹者,要自付1萬5到2萬元不等,所以如果是為了趕在11月30日剖腹產,根本划不來,希望媽媽們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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