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有民眾,指控鄰居多次把雜物堆在路邊,影響其他人停車,反映好幾次都沒辦法改善,對方甚至還拿圓鍬走向她,讓她立刻拿出手機錄影自保,警方表示,曾和住戶勸導過,事後再次獲報,也依法開罰,至少1200元的罰鍰。
遭指控住戶:「拿個棉被衣服出來曬也不行,她在跟我們吵啊,為了停車位啊,這個啊就這個人啦。」
一旁黃衣婦人指著錄影女子當街大喊,附近住戶紛紛跑出來看,原來雙方為了占用道路問題起爭執。
就在新北市新店富貴街的巷子,這地方車格不多,大部分車輛都停放在白線上,女子指控對方兩年多前搬來,多次在路旁堆放雜物,影響其他人停車。
附近住戶:「一開始我們一直以為他們剛搬來,沒整理好,可是過了一年多,(雜物)還是堆在通道上,滿滿的東西,冰箱啦洗衣機啦,衣服啦甚至垃圾雜物,好像積非成是,久了覺得說停車格是他們家的,他甚至誇張到整排在曬衣服了。」
警方曾獲報到場當時有和住戶勸導,但女子說員警走了之後,他們又把東西擺回原位,11日警方再次獲報,依道交條例82條,在道路堆積置放雜物,妨礙交通開罰住戶最高2400元的罰單。
僅管紅衣男拿著圓鍬靠近,但沒有更進一步的言語和肢體攻擊,除非有更直接證據,才可能構成恐嚇罪,鄰居之間也因為車位撕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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