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步兵第一三七旅(隊名「南威部隊」)一名何姓二等兵,於服役期間為了償還債務,竟休假離營機會逃兵去工作賺錢。待部隊發現何男未依規定回營報到,立即依法發布通緝。憲兵隊獲報後展開追查,順利將何男逮捕歸案並移送法辦。案件經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陸海空軍刑法》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在宜蘭陸軍步兵「翔龍部隊」服役的27歲邱姓役男,於2025年8月底因病請假離營,原訂9月5日返營,不料邱男卻未按時歸隊並失聯。該部隊隨即通報憲兵單位,最終於10月中旬將其查獲,桃園地檢署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對邱姓役男提起公訴,全案由桃園地方法院審理。
台北市一名潘姓男子,今年1月到屏東縣海軍陸戰隊服義務役,只是潘男僅當一個月的兵,卻休假逾期未返營,並躲在新北市烏來區逃避兵役,最終4天後被憲兵隊逮捕,全案近日宣判,台北地院考量潘男僅逃兵時間不算太長,且坦承犯行,依《陸海空軍刑法》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