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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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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玩手機驚見母出軌鐵證 小王直喊「都你在用」鹹濕對話曝光
台北市一名人夫小豪(化名)在兒女把玩妻子手機時,意外發現妻子與小王的鹹濕對話「XX都你在用」等,揪出2人的婚外情並提告求償6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儘管妻子及小王矢口否認,稱小豪與妻子已離婚,但經查夫妻離婚手續並未辦理完成,且有手機訊息佐證,法官最終判處妻子及小王須連帶賠償小豪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簡單學法律/遇重大死傷車禍怎麼辦?必做5事 擺爛不賠自救方式曝
十次車禍九次快,全台近期頻傳重大車禍,往往造成多個家庭一夜破碎,後續官司也耗日費時,不過車禍撞死人將觸犯《刑法》過失致死罪,若涉及毒、酒駕與逃離現場,更會加重其刑,且要面臨巨額賠償,對此,台中市竑德法律事務所律師王翼升也說明,發生車禍當下,一定要記得拍照、錄影、尋找附近的監視器與行車紀錄器,觀察對方的精神狀況,以及等警察來再移動現場,保全證據不被破壞,確保民眾能主張相關權益。

情侶分手費大戰!註記「小豬老公飼料費」 她討36萬遭打槍
范姓女子因與廖姓男子分手,認為過去交往期間支付飲料、晚餐等生活費用,共計36萬9594元,屬於廖男向其借款,所以提起返還請求訴訟,廖男則表示相關費用並非借款,而是基於兩人情侶關係所致。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范女未能舉證雙方有消費借貸合意,且支出明細多以「老公」等暱稱註記,難以證明為借貸,判范女敗訴,廖男無須返還款項,全案可上訴。范姓女子主張,與廖姓男子自2021年12月20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間,男方多次以購買飲料、晚餐及生活開支為由,透過LINE及Facebook傳訊向其借款。范女表示,扣除廖男已返還的蝦皮購物費用5000元,仍尚欠36萬9594元,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廖男返還剩餘金額。更多新聞:廖姓男子回應稱,與范女於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底交往,交往期間僅曾向范女借3千多元購買蝦皮商品,且已返還5000元,並無其他借款。廖男指出,范女所提出的對話內容,僅為請她代購飲料及晚餐,並非借錢,請求法院駁回范女的訴訟請求。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審理時表示,消費借貸必須雙方有明確借貸意思表示,並移轉金錢所有權。范女雖主張廖男尚未清償36萬9594元借款,但未能提出雙方有消費借貸合意之具體證據。法官審閱對話紀錄,認為雙方僅有「幫我買飲料跟晚餐」及「需要幫你點晚餐?」等互動,皆屬一般情侶間協助,並未見有「借款」要求。更多新聞:范女提出的存款交易明細,僅註記「笨老公坐車錢」、「小豬老公飼料費」等字樣,法官認定並未涉及借貸文字,難以認定雙方有借貸合意。范女書狀中亦自述,係「基於同情持續支付」廖男生活費用,包含食宿、交通、日常開銷及雜費。法官指出,雖然廖男長期依賴范女經濟支持,未履行自立義務,有失公平,但范女未能提出雙方有消費借貸約定之證據,法院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廖男無須返還該筆金額,全案仍可依法上訴。

姊癌逝遺產全要給妹!離家母「突現身爭產」 專家籲1招自保
遺產繼承問題經常是每個家庭可能會面臨的課題之一。日前台灣遺囑協會就分享一起案例,一名女子小瑛自小父母離異,然而母親離家後,姊妹倆由父親帶大,父親卻因意外過世,而姊姊後也被診斷出罹癌不幸過世。生前姊姊未留遺囑,直認為遺產就歸小瑛,孰料,消失多年的母親卻現身稱要拿遺產。對此,專家就稱該情況恐無法剝奪母親優先繼承權,因此「預立遺囑」相當關鍵,也能自保權益。根據台灣遺囑協會官網分享一起遺產繼承的真實案例,小瑛在父母早年離婚、母親離家後,與姊姊由父親撫養長大。父親早逝後,姊姊接過重擔、辛苦打工供養小瑛。然而,姊姊被診斷出第四期肺腺癌,僅七個月後便離世。姊姊未留遺囑,認為遺產自然歸小瑛。然而,離家多年的母親突然出現,要求繼承姊姊的遺產。法院最終判決依據台灣現行法律,確認母親為合法繼承人,擁有優先於小瑛的繼承權。更多新聞:而小瑛姊姊的遺產繼承問題起源於未立遺囑,根據民法第1138條的優先血親繼承規定,父母的繼承順位優先於兄弟姊妹,也就是說小瑛姊姊因無子女,因此母親順理成章擁有遺產繼承權。雖母親在小瑛和姊姊成長過程中未盡扶養義務,但台灣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未盡扶養義務是否會影響繼承權」,因此小瑛母親的繼承權理論上不受影響。若此案發生在中國大陸,則可能依據其繼承法中的該規定「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也就是未履行扶養義務而被限制繼承權。若遇到類似事件,建議民眾可以透過「預立遺囑」明確剝奪不當繼承者的權利。更多新聞:此案中,若小瑛姊姊生前立下遺囑,且清晰記載對母親未盡扶養義務的理由,法院將可能剝奪母親的繼承權。不過是否真的可以剝奪母親繼承權也並非絕對,因小瑛母親當年離家很可能有其不得已苦衷,因此最終結果仍需由法院判決確認。為了預防剝奪繼承權的訴訟失敗,若遇到無法剝奪的情況,專家建議可以在遺囑中預先記載「僅給予最低特留分」,並將其餘財產留給自己想照顧的人。

惡父持刀家暴!老年落魄「成身障」遭棄養急了 狂求饒兒女
輕度身障的男子阿德(化名)每月僅能依靠有限的身障補助及老年年金維生,生活困頓,難以負擔基本開銷與醫療費用,他只好訴諸法律途徑,請求兩名子女履行扶養義務,希望每月支付8,000元。身障男阿德表示,自己目前每月收入只有5,420元的身障補助和6,000多元的老年年金,遠不足以應付日常開銷和突發的醫療費用,經濟狀況捉襟見肘,因此,他向兩名子女提起訴訟,要求每月各支付4,000元作為扶養費,直至他去世為止。阿德堅稱自己並非有意怠於履行扶養義務,2009年離婚後,因孩子被前妻帶走失去聯繫,才無法照料,主張離婚前仍有扶養小孩的事實。法官審酌阿德2021年至2023年所得微薄,僅有數萬元,名下雖有土地及車輛,但總價值不高,只有27萬3,581元,且其居住的房屋為違章建築,生活條件極其困頓,認定其已無力自力生活。阿德的兩名子女則掀出父親家暴歷史,表明當年父親曾對母子三人都曾暴力相向,離婚後更是斷絕來往,並無扶養小孩,另外表明他們其中1人才剛服刑出監,名下財產僅汽車1輛,且有低收入戶證明,並須扶養3名未成年子女,沒有多餘力可扶養父親,請求駁回父親之聲請。阿德的前妻也出面指控,阿德婚前婚後對待她態度惡劣,不僅將婚姻視為經濟交易,「娶老婆是來賺錢,不是來享受的」,讓懷孕的她做粗工而導致流產,在懷孕前,她有穩定工作,經濟獨立。阿德當時寄住女方娘家,卻未分擔任何生活開銷。生產後,阿德工作不穩定,偶爾返家給她的生活費一週只有1,000元,還必須承受他言語羞辱。另外,前妻也表示阿德曾對她施暴,使用碗割傷、甚至用鋸子威脅同時還外遇。離婚後雖偶爾來探視,但因阿德吃素,他們還得藏起食物。有次小孩吃雞腿,阿德竟將雞腿丟出去並大聲怒罵。此外離婚後,阿德只在第1個月給過扶養費,之後便拒絕支付,甚至叫她去向外遇女子索取,並經常對孩子說他是「外遇對象的孩子」,更曾拿刀威脅要砍孩子。法官審酌阿德自子女小時候就鮮少探視、提供扶養費,離婚後更幾乎完全不負擔扶養責任。他的行為不僅造成子女經濟上的困難,更對子女的心理造成極大的負擔,因此判決子女免除對他的扶養義務。★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兒爽拿1500萬房「態度大變」!父後悔想撤回 國稅局曝1招
一名父親於去(112年)將名下一間北市1500萬贈與給兒子,更完納贈與稅125.6萬,房地產也登記在兒子名下。孰料,兒子錢到手後竟態度大變、出言侮辱父親,讓他相當受傷,後悔將房子過戶給兒子。至於已轉移登記的房產還能反悔撤回嗎?國稅局給出解答了。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先前曾分享一起個案,甲君於2023年將名下一間位在台北市、價值1500萬元的房子贈與兒子乙君,並完納贈與稅125.6萬元,房地產已辦理移轉登記至乙君名下。然而,乙君在取得受贈房地後,態度驟變,經常頂撞甲君,甚至出言侮辱,使甲君感到身心備受創傷,對將房產贈與乙君一事感到後悔不已,欲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並退還已繳納的稅款。更多新聞:對此,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於申報及繳納贈與稅後,若贈與財產尚未移轉至受贈人名下,贈與人得撤銷贈與並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但若財產已辦理移轉,除非有法定撤銷原因經法院調查判決確定,否則納稅義務人不可任意撤回。國稅局進一步說明,在繳清稅款後欲撤回贈與稅申報,須依贈與財產移轉情形分為兩種方式處理。第一種情形是「在贈與財產產權未移轉至受贈人名下前」,納稅義務人得備齊贈與稅案件撤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如贈與不動產案件須檢附地方稅稽徵機關核准撤銷土地增值稅、契稅文件等,向國稅局申請撤回贈與申報,如有已繳納贈與稅者,得辦理退稅。更多新聞:第二種情形則是「贈與財產已移轉至受贈人名下」,僅限於贈與人有法定撤銷權,例如:民法所規定贈與人意思表示錯誤、被詐欺或脅迫、附負擔之贈與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故意侵害之行為或對贈與人不履行扶養義務等,撤銷權之事實經法院調查判決確定,據以回復所有權者,才可受理撤回贈與稅申報並退回已繳納稅款。

毒鴛鴦獄中結婚!尪年給1萬6生活費 妻一假釋就訴請離婚
一對因販毒罪雙雙入獄的男女,為了能在獄中合理通信,選擇於2008年9月結婚,為了照顧妻子,丈夫每年請家人給對方1萬6千元,當作生活費,只是妻子2020年假釋出獄後,主張兩人「未曾共同生活」、「須獨力照顧年邁祖母,困苦時丈夫不在身旁」及「丈夫有暴力傾向」,3理由訴請離婚,台中高分院二審逆轉判決離婚。

政府發錢「每月2600」!沒領就充公 登記辦法、對象一次看
為了幫助弱勢單親家庭、同時盡可能減輕養育負擔,高雄市政府推出「每個月最高可領2661元」的單親家庭子女生活補助,在符合資格條件的情況下,可以一路領到孩子18歲;可以透過的方式,或備妥文件至申請人戶籍地區公所進行辦理。

辯「朋友資助才選上」新北里長欠稅232萬 見會被留置秒掏現金
新北市一名現任里長,先前擔任科技公司負責人,從事電子材料及產品相關買賣,卻欠繳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罰鍰共232萬元,案件被移送至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多年,昨(27)日分署人員聯繫他到場履行義務,他稱自己也是在朋友的資助下才選上里長「沒錢繳納」,但一聽見分署人員將他留置欲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後,趕緊在3小時之內,找來家人帶上232萬現金全部繳清。

里長安捏歹看啦!欠稅里長3小時湊232萬還款保顏面
新北市一名去年剛新上任里長,原本是某科技公司負責人,自稱去年在友人資助下選上里長轉換跑道,為民服務,卻在中秋節前夕,因為先前公司欠稅232萬,差點被管收。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27日到該科技公司,執行繳納相關欠稅及罰鍰時,發現該公司負責人,竟也是該里里長。里長當下表示沒錢繳納。經行政執行官依法暫予留置,準備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該名里長也是科技公司負責人,見執行官態度堅決。緊急向親友籌款,歷時約3小時,由其家人帶來現金新臺幣232萬餘元繳清欠稅及罰鍰,免予在管收所內度過中秋節,還能趕上在里內的秋節晚會出席。

火災死者DNA比對 遺屬最高可請170萬補償金
台中興中街火警造成6死6傷,死傷的部分,犯罪報害人保護協會將提供幫助,被害人家屬可以申請被害補助金,死者遺屬最高可申請170萬,台中市都發局也重回現場勘查,發現裡頭41間房是違法隔間,對房東開罰144萬!

政院放寬贍養費制度 不限無過失且5年內可請求
贍養費制度翻新,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現行請求贍養費限於「無過失」及「裁判離婚」的兩個要件,而贍養費請求權自離婚後起算5年為限。

請求贍養費不限無過失、裁判離婚 政院明擬拍板
為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意旨與實際需求,行政院會明天擬通過「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計刪除現行請求贍養費限於「無過失」及「裁判離婚」的兩個要件。

纏小三30年 尪腦中風「右肢癱瘓」逼妻養:顧我就回家
南投一名人妻將工作多年積蓄讓丈夫創業,結果對方結婚第2年就外遇,並離家出走與小三同居,30多年來只有3大節日才返家,還會對她施暴,她忍苦獨自扛起養家責任,將兒子扶養至大學畢業。丈夫後來腦中風竟要求妻子照顧,甚至表明養他就願意回家團聚,讓妻子心寒訴請離婚。

約定照顧到終老 弟獲贈802萬棄養重病哥丟包醫院
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罹患,膝下無子的他,擔心以後無人照顧,便和胞弟達成協議,由對方照顧他到終老,自己則會贈與802萬元。不料林男病情惡化後,弟弟卻把他丟到急診室置之不理,氣得一狀提告「撤銷贈與」。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哥哥勝訴,弟弟須全數歸還款項。

11歲愛逃家被丟桃園派出所 他記恨5年怒告單親媽
新北市一名單親媽媽楊姓女子2013年將愛翹家的11歲兒子帶至派出所,要求員警安置兒子後離開。5年後,兒子滿16歲氣得提告,檢方依遺棄罪嫌起訴。新北地院今(27)日判決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