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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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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詐塞爆監所 法務部長下令「少關人」恐步美國零元購後塵?
詐騙、毒駕暴增致監所超收4.6% 。法務部長鄭銘謙上週在檢察長會議指示,全國檢察機關應落實「前後門政策」,偵查積極給予不起訴或緩起訴、審判建請緩刑,執行短期刑時強化易科罰金與社會勞動。法務部也祭出放寬罰金分期由8期延長至12期、分期與社勞履行期間均不計入檢察官與書記官的辦案時限兩大配套。法界普遍認為,輕罪應該是指本來就可以易科罰金或社會勞動的案件,重點在哪些人不關。

FOCUS全球新聞/川鐵粉未婚妻遭ICE逮 照護員.美軍眷.皆遭威脅
川普不放棄改寫「美國人」的定義,繼續擴大打擊移民,無差別掃蕩讓德州一名75歲川普忠實支持者老淚縱橫 : 他結識無犯罪紀錄的委西雙國籍女子,即將結婚,但45歲未婚妻突遭ICE強逮,他含淚痛訴「遭到背叛」不再投給川普。川普政府還廢除軍人眷屬保護,上百位現役及退伍美軍眷屬面臨驅逐、重創軍心;最高法院更授權終止海地等國的臨時保護身分(TPS),長照機構被迫解雇大量海地籍護理員,不少老年人忽然失去照顧資源。川普又頒新行政命令嚴打「生育旅遊」,限縮「出生公民權」,恐將引發更嚴重的人道危機。

國中生殺人 該嚴懲還是矯治?走進割頸案背後:修法爭論、輔導系統現裂縫|台灣兒少黑夜 破碎防護網
2023年年底,震驚全台的國中生割頸案,被害者父母至今無法走出喪子之痛,社會也掀起要求修少事法,嚴懲惡性重大少年的聲浪,2026年5月,司法院通過少事法修正草案,當中包括提高重大刑案少年犯假釋門檻等等;而根據刑事局統計,少年犯罪嫌疑人數,近年來持續攀升,從2021年的9千多人,到2025年已超過1萬5千人,涉案類別第一名,都是詐欺,但另一方面,全國負責調查與輔導少年的調保官,只有259人,平均每人必須負責近58個個案,案量壓力大,就很難高密度的會面與溝通,台灣面臨少年犯罪增加,矯治資源卻跟不上,TVBS訪問被害人家屬、矯正學校、觸法少年、法官與學者,多面向探討少事法背後的理念與爭議,和少年矯正制度的困境。

影音/高房價買不起!台人寧投股市 美「新富階級」享樂不存錢
面對高房價與生活壓力,台灣與美國的年輕世代正發展出不同的消費觀念。部分台灣上班族選擇將資金投入股市而非房地產,等待更好的進場時機;美國則出現「新富階級」,他們不奢望買房,轉而享受當下生活。專家分析,兩國差異主要來自社會福利制度的完善程度,美國民眾因有較健全的社會保障,較能放心消費,但退休後能否維持生活品質仍是未知數。

毒駕重罰有用嗎?醫揭成癮者最大難關「依托咪脂更不易」
依托咪酯毒駕事件頻傳,更有不少人因此受傷、喪命,這也讓政府不得不開始重視,甚至強力執法,增訂「毒駕5年內再犯者不能假釋」規定。但對於毒品成癮者來說,刑責加重,真的有嚇阻力嗎?台北市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成癮防治科總醫師張祜銘就指出,以現在門診案例來看,依托咪脂成癮者雖然佔少數,但因為它的載具「電子菸」好取得,甚至周遭環境較多人使用,才會讓人想反覆施用。但真正能讓他們戒斷,還是得看個人有沒有「戒癮動機」,否則治療、刑責都只是應付了事。

肚子痛!搜救員草叢解放驚見「手掉出來」 竟是2失蹤獵人被分屍17塊
2006年宜蘭縣員山鄉冷水坑發生了一起震驚社會的分屍慘案,兩名上山狩獵的農民高金生與林寶童在失蹤五天後,被發現慘遭支解成17塊,分別裝進四個米袋中棄置於山野。這起命案最令人不寒而慄的,不僅是死者遺體被專業手法切斷骨肉、甚至連體內血液都被放乾,被找到的頭顱面部更呈現驚恐的表情。警方調查發現,棄屍地點旁的養豬場老闆、外號「山豬弘」的黃旭弘涉有重嫌。黃男因懷疑死者偷獵他飼養的山豬,竟在撞見兩人後痛下殺手,隨後為了湮滅證據,在搜救人員入山搜查的壓力下,對遺體進行支解裝袋丟棄。

童仲彥證照沒了!律師揪制度1矛盾喊:這年頭當房仲比當立委還難
台北市前議員童仲彥過去因詐領助理費案,被判刑3年10個月,他在2023年假釋出獄後並未回歸政壇,而是選擇參加國考,僅花一個月就成功考取「不動產經紀人」資格,後來又考上地政士,引發外界關注。但網紅「四叉貓」劉宇發現法規規定,詐欺、侵占罪關出來未滿3年不得申請,於是寄信檢舉,11日收到地政司回信,證實童仲彥的證書已經被撤銷。對此,律師呂秋遠分析後直呼,這年頭當計程車司機、房仲業者、銀行員、老師等,竟然比立委更難,「太離譜了」。

法務部擬修毒駕最重判12年 藍委怒轟太輕:別挑戰全民極限
法務部日前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後,擬具《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將毒駕致死刑責提高12年以下有期徒刑。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今(2)日表示,「我無法認同、也不會支持這縱容的版本;敬告法務部不要挑戰全民的忍耐極限。」國民黨立委楊瓊瓔則批評,毒駕問題嚴重,法務部提出的修法卻與社會期待明顯脫節,「這種縱容毒駕、輕縱罪犯的修法,如何獲得國會與社會支持?」

國中生割頸案促《少事法》翻修3重點 重罪假釋門檻提高為1/2
新北市國中生割頸案,引發社會對於《少年事件處理法》曾被修惡的質疑聲浪。司法院院會22日又通過《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內容包含重大刑案被害人得訴訟參與、提高少年重大犯罪假釋門檻至二分之一,並完善少年前案紀錄塗銷制度,需經法院聲請裁定准許。修正草案將函請行政院會銜後送請立法院審議。

一審判死緩!大陸前國防部長魏鳳和、李尚福涉貪 同日判刑
新華社報導,中國前國防部長魏鳳和、李尚福因為涉貪,今天被軍事法庭一審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他們將面臨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美司法部擬擴大死刑執行方式 電椅.槍決.毒氣重入列
美國聯邦政府近期宣布擴大死刑執行方式,將槍決、毒氣等手段納入合法範疇。全美23州已經廢除死刑,這項政策恐將加深聯邦與地方司法體系的分歧,更引發了輿論的質疑。隨著民眾對冤獄風險的擔憂增加,以及對刑罰成效的懷疑,死刑支持率已跌至歷史低點。而在美國伊利諾伊州廢除死刑15週年活動,教宗透過視訊重申,教會訓導視生命權是一切人權的基礎,死刑是不可接受的,因為它侵犯人類生命的尊嚴。

《書評》從少年犯罪談幾部與少年犯相關的作品
2023年聖誕節當天,新北市某一所國中的男學生持彈簧刀將另一名同學刺殺十刀並割喉,造成同學死亡的慘劇,此案發生後,社會一陣喧嘩,新北地方法院隨即發出聲明,提醒社會大眾不得揭露行兇少年的個資以免觸法,但法院的警告卻引發更多憤怒網友的反撲。眾人質疑,法院為什麼要保護加害人?未成年犯受到如此嚴密的保護,不能判死刑,也不能判無期徒刑,又不能揭露個資,等到服刑期滿再回到社會,又是一尾活龍,甚至沒有人知道他以前犯過什麼罪。但被害人呢?一抔黃土、一堆枯骨,冤死的靈魂由誰看顧?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應該盡量完善,不因被保護對象是否犯罪而有不同。這樣的命題,我完全認同。我當然也不可能如同某些鄉民般的人云亦云,主張嚴重犯罪的少年就失去被國家保護的必要,或認為揭露他們的身分並公布週知是某種庶民正義的實現。我永遠相信,法律如果無法保護壞人,那就更不可能保護好人。我們必須忍受某種看似對為非作歹之人過度保障的法律,因為,有這樣嚴密的法律制度,才有可能保護善良的你我。但國家的保護是一回事,少年犯罪,又是一回事,而且是一個更複雜的議題。2024年元月3日,新北市割喉案枉死的國中生家屬發表公開信,強調:「 我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凶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我們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被害者家屬心中的悲痛,我們可以體會,也明白被害人遺族絕對有百分之百的權利拒絕寬恕加害人,但在憤怒與悲痛之餘,其實我們更應該思索少年犯罪這件事。少年為什麼會犯罪?是一時無知?是血氣方剛?是逞兇鬥狠?或者,是超過常人的冷酷無情?就以新北市割喉案為例,犯下這起血案的少年,當他持刀猛刺另一名少年時,他在想些什麼?在一般的人的心目中,未成年人應該都是涉世未深、浪漫無知、活潑可愛,似乎與犯罪扯不上關係。但實際上,未成年涉及犯罪的案例太多。舉凡竊盗、傷害(鬥毆、持械鬥毆或聚眾鬥毆)、吸毒/販毒、恐嚇、勒索、賭博、猥褻、性侵、搶奪、強盗、公共危險(飆車、酒駕)、毀損、殺人…幾乎所有刑法分則上可以看到的犯罪態樣,少年犯都可能沾上邊。很多年前,我讀到《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這本書。書中主角本村洋是日本光市母女殺人案的苦主。1999年4月14日,23歲的他下班回家,迎接他的不是他可愛的妻子和女兒,而是兩具慘遭殺害而冰冷的屍體。他的太太本村彌生(23歲)被人掐死後遭到姦屍,11個月大的女兒被人重摔在地數次後再用繩索勒死。犯下這起令人髮指命案的主嫌福田孝行行兇時剛滿18歲又30天,按照日本法律,20歲才算成年人,所以福田屬於未成年犯。本案一審、二審都判處被告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改判死刑。本案在2012年判決確定,但被告至今尚未執行。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在二審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後,被告福田孝行曾經寫信給朋友,對於他犯下的罪行,他是這麼認為的:「一隻公狗某天在路上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就這樣騎上去……這樣是罪嗎!?」他得知自己被判無期徒刑時,也興奮的在信中寫到:「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等我七、八年後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由於這些信件後來被檢察官查獲,作為被告全無悔意的上訴證據,才導致本案最後改判死刑。法官在判決時還訓斥:「被告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視人命如草芥,且犯案後完全沒有悔意。」當我讀到福田孝行寫給朋友的信時,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沒有犯罪意識、沒有罪惡感,那是一回事,但,犯了罪之後,還得意洋洋的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甚至敢訴諸於文字,寄送給朋友。難道福田孝行不知道這些信件有可能被檢察官查獲,成為證明他犯後毫無悔意的不利事證嗎?如果一個人的人格已經扭曲至此,把他關在牢裡,就能教化或改變他的人格嗎?對照前述新北市割喉案被害人家屬的聲明:「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犯了罪還不知悔過,這樣的少年,要怎麼給他新生的機會?我也讀過另一本書《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的作者「少年A」是日本一名連續殺人犯。這起曾經轟動日本的「鬼酒薔薇聖斗事件」,發生在1997年日本兵庫縣神戶市,年僅14歲的少年A在3月16日、5月24日分別殺害10歲女童山下彩花及11歲男童土師淳。他對女童行兇前,假意詢問女童山下彩花公共廁所的位置,在女童把他帶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女童被送往醫院急救後,終因腦挫傷過重死亡。他殺害男童土師淳的過程就更令人瞠目結舌。根據書中所載,少年A原本就認識比他年幼的男童土師淳。犯案當天,他誘騙男童到他家附近的頂樓,用繩子勒斃,並將屍體藏放在頂樓。翌日,他回到案發現場,把男童的腦袋割下帶走,臨走前還對著屍體自慰射精。再過了兩天,他凌晨一點多,把男童的腦袋帶到神戶市某一所中學的校門口,並在頭顱上放了兩張紙片,其中一張寫著:「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要開始了。愚鈍的警察諸君,試著來阻止我吧。關於殺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來制裁骯髒的蔬菜吧,用流血來制裁我經年累月的怨恨吧。」一個多月後,少年A被逮捕,但被判定為精神異常,而送至醫療少年院治療。4年後,法院認為治療順利,於是將他轉移至非醫療的少年院(相當於台灣的少年觀護所)繼續收容,到了2004年,也就是案發7年後,已經成年的少年A獲得假釋。少年A出獄後,在2015把他親身經歷寫成了《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但這本書甫出版,就受到了極大的爭議。很多人認為,少年A殘忍的殺害兩名幼童,但完全未賠償死者家屬,反而還出書消費死者,賺取大筆版稅。而少年A受到日本法律的保護,媒體不得揭露他的身分,但他大刺刺的把自身犯罪的經歷寫成書籍,反而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這種對正義嚴重扭曲的現象,讓日本出版界發起了一波拒絕購買少年A著作的運動,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社也受到強大的輿論壓力。比較特別的是,少年A的著作最終在日本並未成為禁書,而且後來還發行了中譯本(時報出版),由於銷路不錯,2021年還推出了新版。看來,不管日本還是台灣,似乎仍有不少人對於這麼殘忍血腥的少年犯罪感到興趣。以少年A的犯罪事件為原型,日本小說家中山七里後來推出一系列以無良律師御子柴禮司為主角的推理小說,中譯本目前已經出版五部,分別是《贖罪奏鳴曲》、《追憶夜想曲》、《恩仇鎮魂曲》、《惡德輪舞曲》、《復仇協奏曲》。在這系列作品中,中山七里塑造出一位曾在14歲時殘忍殺害女童,並把女童的頭顱割下後放在學校門口的少年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這名在書中被媒體稱為「屍體郵差」的少年犯,就是少年A。但不同的是,書中的主角在少年感化院遇到了改變他一生的教誨師,讓他幾乎與外界絕緣而且封閉的內心有了裂縫,他打開心門後,才終於驚覺自己曾經犯下多麼不可饒恕的罪行。而他的恩師告訴他,道歉是最廉價的悔過方式,像他這種犯了重罪的人,必須一輩子悔過,必須不停懺悔,時時刻刻以行動彌補之前的過錯,才能贖罪。於是,這名少年在感化院裡努力用功,最後在假釋後也考上律師,並改名為御子柴禮司,以全新的樣貌出現在社會。可是,他在為某件當事人的案子辯護時,不得不當庭揭露自己就是當年那名「屍體郵差」,而讓他從此又成為被社會又畏又恨之人。御子柴禮司為了營救當事人,不惜把好不容易更生的自己打回原型。當社會大眾批評並質疑,為什麼殺人犯可以考上律師時,御子柴冷酷的說:「司法考試不包含人格這一項,只要考出好成績,就可以拿到律師徽章。」他雖以此自辯,但過往的不堪經歷被揭開後,他還有辦法再站起來嗎?閱讀上述這些書籍,我時常在想的是,少年犯,你到底在想些什麼?撇開像少年A這種可能涉及精神異常的犯罪者,犯下日本光市母子命案的福田孝行,他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罪行的?這又讓我想起2022年的一部韓劇《少年法庭》。這部韓劇,是根據曾任少年法庭法官千宗湖所寫的《我所遇見的少年犯》為基礎改編的電視劇。在這部韓劇中,擔任少年法庭法官的沈恩錫(金憓秀飾)常被人稱為「十恩錫」,因為她在審理少年案件時,常常都會把少年判到量刑最高的十級。開庭時,沈法官面對少年犯的不假辭色和厭惡神情,都讓觀眾知道,她是一個不可能對少年犯手下留情的法官。但為何如此?這當然跟沈法官自己的切身之痛有關。在劇中,沈法官說:「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萬一他們長大後變本加厲,導致更多受害者,到時誰要負責?」、「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有多麼的可怕!必須教育他們,要是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如果父母親心疼孩子,總是袒護包庇,國家跟法院就必須積極介入,身為一名法官,我要用法律來證明,只要犯錯就嚴懲不貸!」《少年法庭》也提到了審判制度上的缺失。因為法官人手少,但少年案件太多,所以很多法官都為求快速結案,而草率的開庭審判。但沈法官不同意如此輕易的結案。她質問:「他們殺了人,從出庭受審到接受處分的時間,卻只有3分鐘,你認為他們從中學到了什麼?」她感嘆韓國的司法制度,「原來法律無法保護每個受害人啊,原來如此,法律真是簡單。只要短短3分鐘,就可以結束審判。」、「無論是家庭還是學校,都沒有人讓他們明白事態的嚴重,法院至少該導正他們,訓斥他們,那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妳說少年案必須速戰速決嗎?他們才會變成這個樣子,為什麼要講求速度呢?那些跟不上速度而掉隊的孩子該怎麼辦?被害人又該怎麼辦?到底誰要對他們負責。這不叫有效率,而是沒有使命感。」我國何嘗不是如此?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設少年法院,其他縣(市)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分別設少年法院。」但實際上呢?全台灣地區僅有一所獨立的少年法院,設於高雄,其餘5個直轄市迄今都未有設立少年法院的打算。顯然,理論與實際間的差距還真不是一般的大。如果連法院都無法設立專門的少年法院來審理少年事件,我們又怎麼能期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來處理這些犯了錯的少年?這又讓我想起《少年法庭》劇中,沈法官對大人的質問:「為什麼這些孩子會受傷,為什麼這些孩子會犯罪,難道不是你們做了或沒有做什麼嗎?」她說:「有句話說,教養一個孩子,需要整個村落的力量,反過來說,如果整個村落都漫不在乎,就會毀掉一個孩子的人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批判他們,所有人都是加害者。」其實,這正是我在思索少年犯罪時最想問的一件事。任何一個孩子從母親的體內分娩而出時,哪有什麼性善、性惡之分呢?但在孩子逐漸成長的歷程中,他們接觸到了什麼?學習到了什麼?又受到了什麼樣的誘惑?如果大人無法保護孩子,無法提供孩子完整的人格教育,讓孩子明辨是非,甚至讓社會大染缸提早污染了孩子的心靈,等到孩子一旦誤觸法網,再以事不關己的態度伸手指著孩子,說犯了罪的孩子該下十八層地獄,這樣的大人,也未免當得太輕鬆了些。如果我們對於孩子的成長漠不關心,不願付出心力,等到孩子犯了錯之後,卻又切割得一乾二淨,甚至希望讓這樣的孩子消失於世,這種冷漠,難道不是造成少年事件的原因之一?中山七里小說中的御子柴禮司,雖然只是個虛構的人物,但誰說,犯了錯的少年沒有可能悔悟的一天?這些犯錯少年,值不值得重新再來過一次?那些疾聲呼籲要嚴懲割喉案行兇少年的人們,或許也可以思索這個問題。

國中生割頸案楊爸現身立院:別再玩文字遊戲 司法院、教育部致歉
2年多前新北某國中生割頸案,引發社會譁然。被害者家屬楊爸今天受邀出席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公聽會,與會的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及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長鍾宗霖多次向楊爸表達歉意,並強調將會改革相關缺失,避免憾事再發生。

殺了人,關四年就出來?當少事法的善意撞上現實
新北校園割頸案後,被害人父親楊爸爸拿著判決書走上媒體,控訴的不只是一條命的代價,更是制度帶來的荒謬感!加害少年最重判十五年,服刑三分之一就能聲請假釋,前科紀錄全數塗銷。而他這個被害人家屬,卻得自己想辦法請律師,在整個訴訟過程中「像蒙著眼睛打仗」。

影音/新北割頸案定讞! 家屬憂行兇少年「早假釋」 上百人聲援、藍白齊推修少事法
新北少年割頸案定讞,行兇少年乾哥乾妹各被判12、11年,被害家屬楊爸爸透露每一晚幾乎都在哭,因為兩名少年最快服刑一年多就可申請假釋,今天下午立法院外聚集上百位家長聲援楊爸,國民黨團也將少事法修法列這會期最優先法案,盼做楊爸爸的後盾。

影音/割頸案家屬痛批少事法保護加害人!國民黨開首槍提案修法
北市國中割頸案,兩名嫌犯最後被判處11年及12年定讞,家屬無法接受,質疑少事法根本是在保護加害者,而非受害者,而現在國民黨也開出第一槍,針對現行的假釋制度,提案修法! 割頸案家屬痛批少事法保護加害人!國民黨開首槍提案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