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第四次開庭,再度猛攻國家機密法。律師團質疑檢方態度前後矛盾,密封部分機密文件,理由卻是尊重當事人隱私,既然如此,其他案件也應該密封。律師團堅持國家機密不是院檢可以認定,因此搬出水扁陳總統,應該由總統核定裁示,並且要秘密開庭。
國務機要費案再度開庭,辯方律師直接挑明,這不是檢院可以單純審理的。律師在總統府函覆拒絕,提供機密外交文件後,律師顧立雄首先開炮,針對承辦檢察官陳瑞仁,認為他將案件是否涉及國家機密,都推託給法院處理,還建議要影印卷證的律師尊重隱私不要讓資料外洩,那其他案件乾脆也密封,尊重當事人的隱私權。
而國務機要費案涉及國家機密,總統應訊時早就表明過了。既然如此,就由總統來核定授權,讓律師閱卷並且不公開審理。
而律師李勝琛也集中火力,要求申請三宗密封卷宗,當初是怎麼由高檢署移審到法院,因為這涉及機密曝光。重申秘密外交就是國家機密,不是高檢署和法院可以認定。總而言之,本案是屬於總統職權。
律師團搬出陳總統,總統也在海外公開回應,說有些實話不能說。國務機要費案第四次開庭,檢辯還圍繞在相同爭議,幾乎毫無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