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不服羈押 扁律師法院遞狀提抗告

記者 謝孟潔 / 攝影 王華麟 蕭應強 詹正瑋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8/11/17 16:0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陳前總統被收押當天,透過律師發表不提抗告的聲明,儘管陳水扁沒有抗告意願,但趕在裁定後5天期限的最後一天,律師鄭文龍遞出抗告狀,表示羈押陳水扁有押人取供之嫌,而且造成社會對立,另外辦案程序也有相當多的瑕疵,基於律師職權,他一定要提出抗告。

趕在5天期限的最後一天,律師鄭文龍遞出抗告狀,洋洋灑灑16頁的抗告理由,卻只有律師的簽章。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他(陳水扁)本人確定沒有提抗告,是由我律師本人基於專業的職責,我代他提抗告,程序上會被法院駁回,風險非常大。」

不同意,是認為司法不公,但基於維護當事人的權利,律師還是提出抗告,理由和陳水扁的聲明不謀而合,不外乎是收押陳水扁等於押人取供,造成社會對立,更批評辦案程序有瑕疵。鄭文龍:「將近20小時的偵訊過程,對被告、對法官、對律師、對檢察官,都是一個很大的考驗,我認為程序上就違法不當,涉及違憲的部分。」

三大理由提抗告,批檢方也酸了法院,替吳淑珍轉述對關心的同時,也不忘替陳水扁抱不平。鄭文龍:「夫人(吳淑珍)有打一通電話給我,但是我不敢接,我接到之後就交給我助理,因為我不想跟夫人有直接的對話,我請助理聽,主要的意思是要交代陳前總統注意身體,要請他吃東西、不要禁食。」

認為未定罪之前就取消陳水扁的維安,違反卸任元首禮遇條例,不排除聲請釋憲,又抗告,又釋憲,多管齊下,是不是等於案子有轉圜餘地,最慢10天,最快1天,答案揭曉。

#陳水扁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846

0.0446

0.1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