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區2歲童「恩恩」確診後重症身亡,後續爭議未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4)日指出,新北市政府提出的調查報告內容有矛盾和不合理之處,會請新北市說明。新北市衛生局稍早提出六點說明反擊,強調執行各項防疫工作均依照中央相關指引及規定執行,「沒有矛盾之處」,且為以昭公信,請指揮中心也一併公布1922通話過程。
恩恩案隨著81分鐘的錄音檔曝光,引發議論,家屬苦追真相,對1922、新北市府119通聯有疑慮,而中央日前要求新北市府遞交恩恩案完整調查報告,指揮中心今日下午指出,已收到新北市第二次回函,首度否認市府有「須由衛生局評估同意才可派遣救護車」的規範,但新北市府倘無此規範,而其明知中央指引也未如此規定,何以新北市消防局119在接到本件緊急狀況求救時,竟還多次聯繫衛生局徵求其同意之情形,顯有矛盾且不合常理之處,另質疑沒設局處間專線電話與未說清楚下班時間後專線人員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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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新北市衛生局發言人高詩琪表示,有關中央疫情指揮中心14日記者會公布男童案調查報告,新北市執行各項防疫工作均依照中央相關指引及規定執行,「沒有矛盾之處」,若疫情指揮中心有不清楚之處,或需要補充資料,新北市待收到指揮中心來文會予以回函說明;同時所有資料均會同步提供給監察院及檢調單位。
針對中央提出多項疑點,新北衛生局做出六點說明回應如下:
一、7月12日調查報告中新北市政府府回復內容全文為:「本府並無COVID-19個案須由衛生局評估同意才可派遣救護車之規範,惟防疫身分患者送醫須有指定之收治醫院。」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1月1日修訂居家隔離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接受醫療照護時之感染管制措施,「緊急狀況(如:急產、動脈瘤破裂、大量出血、昏迷、無生命徵象等):居家隔離、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之家人應直接撥打119及聯繫衛生局,並告知緊急救護人員相關疾病史資料時,如TOCC;由緊急救護人員先行通知接收個案之急救醫院有關其TOCC。」因此,消防機關執行防疫後送任務前,要先確定有收治醫院,收治醫院會由消防及衛生單位共同聯繫,否則救護車即使載到患者也無醫院可送。
二、中央是遲至恩恩案後,內政部消防署111年4月17日才有通報要求各縣市消防局不必確定有接收醫院,應立即派遣最近車輛著標準防護裝備前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20日才開放民眾自行就醫規定。
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曾於110年5月16日記者會上表示,確診的病例數滿多的,所以在救護車以及床位調度上,衛生局都要花比較多時間,去跟醫院這邊盤點之後,確定清出床位也準備好,才能派救護車去接個案。
四、新北市衛生局設置有防疫專線、防疫手機及疾管防疫人員直撥分機號碼等多線電話,提供各防疫單位橫向聯繫管道,當天消防局人員撥打中和衛生所及衛生局的電話都是直撥分機號碼及防疫專線電話。
五、中和衛生所的電話總機設定在非上班時間會自動切換語音答覆,語音中說明若有緊急事件可撥打24小時值班手機。語音全文如下:『衛生所(語音):中和區衛生所您好,現在是下班時間,請於上班時間再來電,如要詢問新冠疫苗相關問題,最新資訊發布在新北市衛生局官方預約網站,或是於上班日上午9點到下午5點再來電,如有緊急事件,如行政相驗等緊急問題再撥打0955xxx074,中和衛生所關心您。』
六、若為以昭公信,新北市請求指揮中心也應一併公布1922通話過程,並說明接獲家屬電話後再轉通報新北市衛生局之處理時序,讓大眾得以完整了解事件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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