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長傅崐萁傳出離婚消息,似乎在規避法令,全力護航「前妻」當副縣長。不過內政部發新聞稿說,兩人有沒有離婚,不是認定標準,將依事實認定「兩人有沒有共同生活的家屬關係」。晚間傅崐萁面對媒體追問離婚話題,不多說話,轉頭就離開。
記者:「內政部認為任命是不合法的,就是有違反規定?」花蓮縣長傅崐萁:「你們再打電話問律師,你們的訊息是錯的。」記者:「縣長離婚什麼時候辦的?」
任命合不合法,傅崐萁要媒體去問律師,談話期間妻子徐榛蔚還掉下眼淚。
依據內政部新聞稿,如果兩人離婚,並不代表傅崐萁可以任命前妻做副縣長,因為如果是有共同生活的親屬關係,這樣的人事任命一樣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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