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最壞身教!去年4月一名婦人帶著兒子去超商買東西,孩子撿到一個名牌皮包,裡頭有7萬多的現金還有信用卡,婦人跟孩子說,會幫他把皮包送到警察局,但沒想到兩天後,警方找上門,婦人這才聲稱自己忙於工作,忘記把錢包送到警察局,因此吃上侵占罪官司。
形形色色各款的名牌包,每個要價不斐,動輒好幾10萬,也因為價高,容易讓人心動,去年4月,宜蘭有名婦人接兒子下課,途中到超商買東西,孩子撿到一個名牌皮包,裡頭有7萬現金跟信用卡。
婦人跟孩子說,我幫你交給警察,沒想到婦人聲稱自己工作忙,忘了拿到警察局,結果被告侵占。超商老闆:「警方找到之後,小孩子的意思是說,他有把東西交給大人,大人做什麼處置他不知道,是警方找到這個大人之後,大人才把這個東西交給警方。」
婦人當時沒有告知超商自己撿到皮包,更不用說留下聯絡方式,失主當天折返,找不到皮夾報警,警方兩天後登門,找上婦人,婦人這才把皮夾物歸原主。賴姓婦人父親:「撿到人家的錢,把錢還給對方,連這樣也有事情。」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慧蘭:「在查獲當時,因為皮包內的現金,也有短少的情況,所以我是推論,在主觀上意圖為,自己不法所得的意圖。」
但婦人當初向孩子再三保證,會幫他把皮夾交給警方卻食言,成了孩子,最壞的身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