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董事長趙藤雄,因為涉嫌行賄收押禁見,律師團提出抗告,被高院駁回,其實,第二次羈押庭從交保改成收押的最大關鍵,就是檢方掌握趙藤雄交保後,立刻召開主管會議、還把大量文件載滿貨車,準備送往廢紙廠銷毀。廉政署接獲線報,中途攔截,成為成功聲押趙藤雄的重要事證。
記者:「請問是真的有送錢嗎?」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偵查不公開。」
500萬換取的自由非常短暫,不到24小時,遠雄董事長趙藤雄就被叫回法院,這一趟局勢轉變,他交保被撤銷,端午節凌晨收押禁見。記者:「趙董,你有沒有話想要說?」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現在不方便說啦,等下我會向法官報告。」記者:「非常地情緒低落嗎?」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不會、不會,我想等下我會報告。」
再次出庭,因為檢方即時抗告,高院認定,遠雄董事長和副總經理有逃亡動機和財力,撤銷兩人交保裁定,1日晚間北院重開羈押庭,趙藤雄、魏春雄當庭認罪,行賄1600萬,原以為還能維持自由之身,但檢方掌握,兩人涉嫌滅證。
TVBS記者趙國涵:「31日、星期六早上,趙藤雄500萬交保,離開法院第一件事情不是回家,而是直奔公司召開主管會議,這場高層會議,一路從董事長交保,延續到下午4點半,疑似想湮滅證據,檢方發現,不只承辦科長,手機通訊軟體的簡訊通通刪除了,隔天遠雄甚至還把數十箱帳冊,送往桃園工廠進行銷毀。」
以為交保了暫時脫身,遠雄從上到下,涉嫌串供滅證,廉政署獲報,攔截數十箱文件,物證多到得用3.5噸重的大貨車才載得完,就靠這項新事證,二度聲押趙藤雄。
北檢襄閱黃謀信:「承辦檢查官有發現一些滅證的事實,所以當庭補證了一些滅證的事實。」
訝異難接受,趙藤雄辯稱,交保後返回公司,聯絡環保業者是原本既定行程,委任律師當庭提抗告,2日下午高院分案,展開評議,結果出爐前,趙藤雄都得待在看守所內,羈押期限最久恐怕長達4個月,建設公司董座涉嫌行賄,刑責最重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