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兒童4局年前就請各縣市訂出娃娃車管理辦法,但至今高雄市和金門縣還沒有交出法令內容,讓許多民間業者以及保護幼童的團體撻伐這兩個縣市,不關心幼童安全。
行政院兒童局自己踢爆,金門和高雄市,是全國唯二沒有交出娃娃車管理辦法的自治單位,這是身為直轄市應該有的風範嗎?幼童家長:「應該要檢討,畢竟都一而再,再而三發生!」
如果以兒童局所說的,4年都沒訂,那這段期間歷任了謝長廷前市長和陳其邁代理市長,教育局解釋,其實高雄是把娃娃車辦法,收納在校車管理辦法中。
高市教育局主秘余錦漳:「我們把娃娃車列在其中,但沒有針對娃娃車特別規定。」
幼稚園業者:「如果訂一個法律,把規定統整起來,裡面寫詳細一點。」
幼稚園業者:「政府規定要符合幼稚園法的規定,不要太過苛刻。」
教育局所謂可供使用的校車辦法,前後總共10條,娃娃車規定散見其中,但終究4年前中央就定下政策,尤其謝前市長又回行政院了,還是趕快照著規矩來訂一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