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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被羈押先付擔保金? 詐騙新花招

記者 謝孟潔 / 攝影 陳儒桓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7/08/24 21:39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詐騙集團冒充法官、檢察官騙人時有所聞,但現在居然大膽的到被害人家中拿錢,台北縣新莊一名老翁,接到自己涉及刑案的電話,內容提到要證明清白,就得先給法院110萬的擔保金,老翁不疑有他,集團成員甚至假冒書記官到府收現金,沒想到錢拿走沒有下文,老翁才知道自己上當受騙!

一身正式的黑套裝,女子手上還拿著法院牛皮紙袋,一副書記官的打扮,正一步步往老伯伯家走去,幾分鐘後公文袋換成了手提袋,裡面裝著被害人的110萬現金。

實在大膽,詐騙集團居然敢到府騙錢,靠的就是這張偽造的法務部服務證,儘管照片和名字明顯有黏貼痕跡,但收了錢之後還會附上法院收據,幾可亂真,唬得被害人一愣一愣,36歲的馬姓女嫌犯學歷不高,但騙錢的手法和演技卻是高明。

北縣新莊分局偵查隊長洪俊義:「被害人擔心錢送到地檢署窗口,會不會被羈押,就請他(檢察官)派書記官過來,書記官才過來,假冒的書記官才到被害人家裡,領取現款。」

一人分飾三角,傳票上「抗傳即押」四個大字更讓被害人緊張,不想惹官司不想被羈押,幾乎都乖乖拿出擔保金,直到付了錢沒下文,才了解上當受騙,警方呼籲,地檢署再怎麼服務民眾,從來不會登門拜訪,看似貼心的背後,其實是詐騙的歪腦筋。

#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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