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吳亞芝被控私下將多份刑案資料,傳給擔任「詐團軍師」的律師男友朱一品,經監察院彈劾、法務部移送。職務法庭判決罰俸10月,大約100萬元,引發立委、民間司改會批評。法務部認為,吳女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罰俸處分過輕,建請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今(13)日提起上訴。
檢評會調查,吳女非公務使用「書類系統」查詢資料,於2022年7月8日傳送某檢察官不起訴書給男友朱一品,酸同事「是不是將犯罪事實寫簡略一點」;同年10月5日查詢,傳送某起訴書犯罪事實給朱男,酸某律師事務所法務長「沒有律師資格」;又於2023年11月14日查詢,傳訊朱男告知某案起訴書已上傳,並張貼犯罪事實、證據清單與其討論。
朱男於2023年12月5日傳送已解除委任當事人資料,請吳女幫忙查詢起訴書,吳女傳送電子檔給朱男。
檢評會認為,吳女並非只是「行為不檢」,甚至涉犯洩密、個資法等刑責,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決議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請職務法庭重懲。職務法庭去年12月26日判決罰俸10個月。
吳亞芝所涉刑事案件 桃園地檢署簽結
本案是因台北地檢署偵辦詐欺案,發現南部執業律師鄭鴻威涉嫌利用陪偵機會將偵查訊息回報詐團首腦,鄭鴻威還拉學弟妹一起擔任「詐團軍師」,包括鄭鴻威、朱一品在內共16名律師均遭起訴,檢方還查出,前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將鄭鴻威的250萬元藏在法官辦公室。鄭鴻威、石育恩各自被律懲會、司法院決議停職,朱一品等涉案律師也被移付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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