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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嗆「600萬政治獻金不是你的錢」 柯文哲:公平對待就好

記者 潘千詩 / 攝影 胡瑞麒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22 14:34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22 14:34
柯文哲在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和多位黨藉立委陪同下出庭。(圖/胡瑞麒攝)
柯文哲在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和多位黨藉立委陪同下出庭。(圖/胡瑞麒攝)

台北地院審理民眾黨政治獻金案,今(22)日進入第六天辯論,傳喚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柯辦前主任李文宗、前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到庭。檢察官論告指出,柯侵占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經手的3筆200萬元,共600萬元現金捐款,「你的政治獻金,不是你的錢」。對此,柯文哲在下午開庭前表示,「檢察官在法庭上一直在強調公平、公平、公平,對!公平就好,他也沒有要比別人更多的特權,就公平對待就好。」

質疑司法要用同標準檢視過去、未來所有候選人?

柯說,「請注意,台灣過去不是沒有選舉,未來也不是沒有選舉」,今天不管做什麼,他只問一個問題,「將來司法要用同樣的標準去追究過去的候選人,去處理未來的候選人嗎?其實司法的目的不僅在維護社會秩序,也在保障人民的權利,保障每一個人民的權利,所以司法不可以選擇性的適用,否則會失去人民的信任。」

柯文哲在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和多位黨藉立委陪同下出庭。(圖/胡瑞麒攝)

柯辯沒進私人口袋 檢嗆政治獻金不是你的錢

公訴檢察官上午開庭時表示,邱佩琳轉交的3筆600萬元民眾黨政治獻金,包括基隆市長謝國樑母親即大魯閣董事長林曼麗、文華東方董事長林命群、信義房屋創辦人周俊吉妻周王美文各200萬元,名字、金額與「工作簿」Excel檔記錄吻合,3名捐款人都稱是要捐給民眾黨,但民眾黨財務部沒有收到款項,柯辯稱都用於選舉,沒進他私人口袋,但沒有任何證明。

 

檢察官說,政治獻金有公益性質,不能用於經營公司、購買豪宅、買股票,也不能用來償還私人債務、從事營利事業,持有人沒完整支配權,競選剩餘款必須限定使用於公益,用不完必須繳回國庫。

柯文哲在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和多位黨藉立委陪同下出庭。(圖/胡瑞麒攝)

檢察官說,柯文哲準備庭曾說「我也不覺得是我的,就算大家捐的,也是大家的」,之後卻答辯,捐款人認為民眾黨等於柯文哲,捐給黨就是捐給他,嗆柯「你的政治獻金,不是你的錢」,檢方舉嘉義何明德行善團為例,將民眾捐的善款轉入私人帳戶,侵占入己,就構成公益侵占。
 

更多新聞:京華城案3月底宣判!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 針對「侵占公益款」攻防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遭判刑

#台北地院#政治獻金案#柯文哲#民眾黨#公益侵占#邱佩琳#用於選舉#言詞辯論#你的政治獻金不是你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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