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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210萬淪共諜!前飛官揪同袍賣台 雄三飛彈部署全外洩

記者 林冠丞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10 16:13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10 16:13
「雄三飛彈」超音速反艦飛彈,被稱作「航母殺手」,結果史姓前飛官卻將情資賣給中共。(圖/國防部提供)
「雄三飛彈」超音速反艦飛彈,被稱作「航母殺手」,結果史姓前飛官卻將情資賣給中共。(圖/國防部提供)

空軍日前爆出共諜案,一名從空軍439聯隊退役的史姓飛官,2019年起吸收現役許姓管制官,陸續將雄三飛彈部署、共軍擾台策略等軍事機密文件,外洩給中國大陸,史男不法獲利210萬元,台中高分院依《國安法》既遂、未遂兩罪,處史男2年2月、10月徒刑,其中2年2月部分確定,未遂部分發回更一審,今(10)日下午宣判,法官以較重的貪污罪處1年6月,可上訴。

退伍遭中共吸收 前飛官揪同袍賣台

據了解,前空軍少校史姓飛官從2008年退役後,遭到中國大陸吸收,幫助中國大陸刺探、蒐集台灣軍事機密的窗口,並於2021年接觸空軍戰術管制中心攔截許姓管制官,給予利誘使許姓管制官提供空射雄三反艦飛彈於戰場運用、共軍擾台的國軍應處方式等機密文件,不法獲利210萬元。

更一審未遂改認貪污 前飛官遭判更重

全案經台中高分檢偵辦起訴,台中高分院一審依為大陸地區收集關於公務上應秘密文書罪,處史男有期徒刑2年2月,另為大陸地區收集關於公務上應祕密文書未遂罪,處史男10月徒刑。

而2年2月部分,史男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確定,10月部分撤銷發回更一審,今日台中高分院下午宣判,法官認定史男除犯《國安法》外,也犯《貪污治罪條例》非公務員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行為,行賄賂罪,因所犯兩罪,具有想像競合犯關係,從較重貪污罪處斷,處1年6月、褫奪公權2年,全案仍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空軍#洩密#空軍洩密#共諜#雄三飛彈#貪污#國安法#台中高分院#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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