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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宣判後5日錄播」 柯文哲提抗告:請求現場同步直播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10 10:19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10 10:19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圖/TVBS資料照)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圖/TVBS資料照)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預計12月11日起進入言詞辯論程序,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聲請直播,台北地院僅裁准宣判後5日內錄播,柯辯護律師團已確定提起抗告,希望台灣高等法院可以撤銷並自為裁定准予公開直播。

抗告理由:司法院訂定的實施辦法侵害審判獨立

辯護律師團的抗告理由指出,《法院組織法》准許法官以「適當」方式公開播送,自然包括現場同步直播,但是司法院卻依照《法院組織法》的授權,訂定的行政規則「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卻直接說「不行喔,只能宣判後五日內錄播」,是司法行政侵害審判獨立,架空法官的決定何謂適當方式之權限,為了確保審判獨立,因此提起抗告。

抗告理由指出,原裁定已審酌京華城案公開播送尚無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對程序參與人及他人生命、身體、隱私、營業秘密或其他權益造成損害之虞,准許公開播送,即在無實施辦法總說明所稱的「外洩隱私致有難以回復之損害」事由存在,故依《法院組織法》規定提起抗告,請求撤銷原裁定,並自為裁定准許同步即時公開播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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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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