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盾牌牙醫」史書華今年初表示,2014年捐10萬元給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卻沒收據,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隨後公開監察院的會計報告書,證明有史書華的捐款紀錄,但因有部分住址被揭露,史提告陳智菡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經士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史書華聲請再議遭駁回後改聲請自訴,士林地院也裁定駁回,不得抗告。

柯文哲2024年12月26日遭起訴後,昔日替柯輔選的幹部許富舜爆料,柯曾將不明來源的金錢帶回家,還說「可以問史書華,他一直不爽他捐的10萬不見了」;史書華回應「沒有收據,監察院也沒有申報。」
陳智菡於2025年1月6日在臉書公布她向監察院申請的「103年台北市長擬參選人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首次會計報告書」,證明柯文哲有申報、錢也匯入專戶。

捐款紀錄揭露地址 陳智菡挨告個資法不起訴確定
史書華認為,陳智菡可公布捐款查詢記錄適當澄清,卻大費周章製作圖卡,在地址欄位蓄意僅遮掩樓層,卻未遮路名與門牌,指控陳智菡涉嫌違反個資法。
士林地檢署認為,陳智菡公開資訊是要回應史書華在網路上的指控,因涉及政治獻金申報是否確實,且已做部分遮蔽,難認有「損害當事人利益」的故意,6月底處分不起訴。經史書華聲請再議,高檢署8月6日駁回,他又向法院自訴。
政治人物公開捐款資訊 法院認定屬公共利益
士林地院裁定指出,本案重點在於陳智菡是否有「意圖不法或損害他人利益」的特定犯意;陳智菡是為回應公開質疑、釐清政治獻金申報狀況、資訊已部分遮蔽,並未刻意報復或讓史書華遭攻擊。
合議庭認定,政治人物是否依規定申報政治獻金具高度公共利益,陳智菡的行為仍在「增進公共利益」的合理範圍內,既無證據顯示陳有不法利用個資的主觀故意,原不起訴及駁回再議並無不當,裁定駁回。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