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有通緝犯,和朋友騎車出門,但一行人沒戴安全帽被攔下來,只是正當員警盤查身分時,通緝犯還想趁機落跑,沒想到朋友還跳出來,伸手抓住警察,不讓他們追,最後連自己都被帶回警局,吃上妨害公務,事後還想狡辯,說以為警察打人,想勸架才伸手。
兩個人連安全帽都沒帶,根本等著被抓,但離譜的不只這樣。
警方vs.現場友人:「沒在用了喔,沒有了啦,那多久了啊。」
警方vs.通緝犯:「欸,跑去哪,不要跑。」
同夥逃竄,這好友也挺到底,居然還想阻止警方抓人,死命地抓住警察的手,害得他們沒辦法繼續追人。
記者葉怡君:「當時嫌犯2個人騎機車到這個巷口,卻被警方攔下來,但沒想到他的同行友人,居然伸手一抓把警察抓住,不讓警方追人。」
警察抓人卻反被阻止,發生在新北市八里,當時嫌犯徒步跑了一百公尺,連拖鞋都掉了還繼續跑,最後在民宅被逮到,陳姓男子是販毒通緝犯,被判刑九年,未入監服刑,當時和朋友出門,朋友辯稱,以為警察打人,才會在通緝犯逃竄的時候,想勸架動手拉警察,但這個動作,涉犯妨害公務和脫逃罪。
律師洪維駿:「因為警方當時是要依法執行逮捕通緝犯的公務,所以使用肢體暴力去妨害警方執行,當然構成妨害公務之外,那應該也會構成刑法的脫逃罪,那至於人犯脫逃了之後,如果藏匿或是使之隱避的話,另外會構成藏匿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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