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區一名國中男25日時,遭另一名男同學持彈簧刀猛刺5刀,因刺中胸部和頸部大量失血命危,緊急送醫急救後仍於昨(26)日晚宣告不治。今日上午10時許,檢方前往醫院相驗遺體釐清死因,新北檢表示,不排除朝殺人罪或傷害致死罪方向偵辦。不過有律師指出,由於刑法規定,未滿18歲之人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加害的男同學最終恐僅判處5年以上之有期徒刑。
今(27)日上午經教育局證實,該學生已於昨晚辭世。案件發生後,遭割喉的國三生26日晚間因傷重不治,27日上午10時許,檢方前往醫院相驗遺體釐清死因,事後新北地檢指出,將視相驗結果及現場各種跡證,請示少年法庭後,全案不排除朝殺人罪或傷害致死罪偵辦。
本案件的加害男同學犯案時已滿14歲涉及殺人罪,對此敬業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余韋德指出,雖然殺人罪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由於《刑法》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得減輕其刑外,且未滿18歲之人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換言之,本案被告,很有可能僅判處5年以上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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