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女子,下班搭捷運時,發現身旁有陌生男子,趁人多擁擠,用手靠近她的大腿,連續觸碰三次,隨後下車逃跑,被害人報案提告,法官認為嫌犯在捷運站內待一小時,到處轉乘,最後再搭回住家附近出站,刻意挑選人潮擁擠的時刻,是專程犯案,判他性騷罪三個月。
記者黃靖棻:「嫌犯嗶卡進站不是為了通勤,而是到大型的轉乘站像是大安站,隨機找被害女性下手,待了整整一小時才離開。」
被害人當時下班回家,在文湖線的車廂內,用眼角餘光瞄到身旁一名男子,左手往大腿靠近。
71歲的賴姓嫌犯,當天從劍潭站上車,犯案後一路轉乘在捷運站內逃亡,最後搭回士林站下車,法官認為他在站內待一小時,還挑選人潮擁擠的時刻,是專程犯案,判他性騷罪3個月。
根據捷運警察統計,112年最發常發生性騷的地點,分別是西門站、忠孝新生站、忠孝敦化站以及市政府站。
除了上下班尖峰時間,上午發生的件數比下午多,通常在車廂內靠近門,或是月台手扶梯。
犯案的71歲男子已經退休,這回騷擾陌生女子,還否認犯行,在捷運站內大逃亡,所有行蹤都有紀錄成為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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