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4)早上7點半,桃園有名男子,租了一輛共享轎車,卻只把車開去加油,再把剛剛加完的油抽出來,倒進自己的車子裡,租車公司發現異常,通報警方,員警當場逮到男子,只是這樣的行為,已經犯法。

員警vs. 男子:「這個油從哪邊來的?我嗎?對啊,我剛剛去租Irent加油的啊。」
租共享汽車去加完油,但這些油現在卻通通都在這輛黑色轎車。
員警vs. 男子:「你剛剛是不是把油抽出來,所以你剛剛有加油?我租的時候他就沒油了,那你為甚麼要把油抽出來?啊他們公司就是有發現有通報,嗯嗯,對啊,那我下次就不要這樣了。」

聽到這句員警好傻眼,不是下次能不能的問題,是這樣的作法已經違法了。
桃園一名20歲的許姓男子,24日早上七點半,租了一輛共享汽車,預計一小時後還,車子開出停車場後,過沒多久又回到停車場外,業者覺得有點詭異,馬上通知警方,果然就發現他再偷偷動歪腦筋。
員警當場逮到許姓男子,整桶總共39公升的油,就這樣被他抽出來,再倒進自己的車。
男子表示,是看到網路傳言,才會想試看看是否可行,但這樣已經觸犯竊盜罪嫌。

民眾:「這樣子是不太符合法律規定的。」
民眾:「有一點,因為這樣子你是把別人車子裡面的東西抽走,而且那個錢也是租車公司的加油卡加的,當然也是屬於租車公司的。」
民眾:「使用者用多少就是花費多少,用了幾公升就是多少錢去算。」
男子誤信網路傳言,雖然他願意全額賠償,但恐怕人生得被添上一筆前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