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年約40歲的男子,唱完KTV走路回家,途中卻被一名陌生男子盯上,一路尾隨,問他在「看什麼」,原本被害人不想理會,轉身想走,沒想到對方拿出預藏的辣椒水噴灑攻擊,造成眼睛手臂,紅腫刺痛,提告傷害。
記者李潔:「被害人半夜從KTV唱歌出來,準備走路回家,沒想到被一名陌生男子盯上,還一路尾隨他一路將近40公尺遠,就在這個路口,其實雙方沒有發生爭執,沒想到對方竟然朝被害人的臉部噴灑辣椒水。」
辣椒水攻擊事件發生在新北市三重天台廣場附近,凌晨兩點多,路上人不多,年約40歲的被害男子表示,他根本不認識嫌犯,當天走下樓看到對方,但只有看這麼一眼,就被對方嗆聲,甚至朝他噴辣椒水,造成眼睛紅腫雙臂刺痛,警方調查,這名25歲莊姓嫌犯,這樣胡亂噴辣椒水不是第一次,去年年初同樣在新北市三重,也因為行車糾紛噴辣椒水,當時被判三個月有期徒刑,這回朝陌生人噴辣椒水,再被判刑三個月,目前服刑中。
辣椒水雖然是防身工具,但沒事朝著人噴灑造成灼傷,當心被告上法院,根據統計,因為辣椒水涉及的刑案,今年一月到九月就有310件,其中以傷害案最大宗,妨害自由妨害公務也不少,被害人這回遇到陌生人噴辣椒水,原本開開心心唱完歌,這下整個心情變了調,指控這攻擊莫名其妙,堅持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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