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峽警方,14日下午站在路邊執行測速勤務,卻有一名轎車駕駛,疑似閃車不小心,失控衝到對向車道,當下撞倒交通三角錐,也波及要價70萬的測速照相機,員警初步認定,肇事駕駛不是故意的,但毀損設備要賠償!

地點就在新北市三峽,台7乙線7.95公里處,14日下午一名員警站在路肩,執行測速勤務,21歲的陳姓駕駛,疑似轉彎車速太快,加上要閃避前方機車。

為了降低事故發生,警方都會在容易發生事故的地點,像這樣把移動式測速雷達,架在路邊偵測違規車輛。

這回70萬的測速相機被撞壞,毀損的部分零件腳架以及電池,都得送回原廠修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