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沒違規,幹嘛攔我?26日上午8點多,新竹香山的中山路上,一名駕駛車開到一半,看見前方的警車突然減速煞車,而駕駛因為想快點通過,直接打了方向燈超車,雖然駕駛沒有違規跨越雙黃線,但還是被攔下,讓他相當不能理解,其實警方後來解釋,關於「超車」,有相關的交通法規。
駕駛看見後,覺得速度太慢了,打算要超車,於是打方向燈,立刻開走,下一秒。
後方就響起警鈴聲,更示意他得停車,駕駛只好靠邊停。
駕駛完全不認為這有什麼問題,不懂為什麼明明沒有違規,卻還是被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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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上午8點多,新竹香山中山路上,一名駕駛開車到一半,發現警車減速煞車,決定超車先走,卻被攔下讓駕駛不能理解。
香山所所長蔡榮達:「遇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需先按鳴喇叭兩單響,或變換燈光以示,如前車路況無障礙,應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使得超越。」
雖然他確實是在黃虛線處超車,並沒有違規,如果在雙黃實線上超車,才算是違規得開罰,只是不清楚前車停下的原因前,貿然超越其實真的有些危險。
民眾:「那是一定要先攔他的啊,如果前面有狀況,他這麼突然超車,會跟人家造成車禍啊,一定要先看前方狀況,再適當超車嘛。」
民眾:「我會先停下來觀察一下路況,然後再看那個要不要前行這樣,因為前方是看不到的,就是可能就是視野差的問題,所以他才會看不到。」
其實在道交法中,針對超車是有相關規範。
駕駛雖然沒有違規,如果嚴格取締,還是可以開罰2400元罰鍰,所以下回想超車,最好多注意車前狀況再踩下油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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