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多前,新北市樹林派出所員警楊庭豪,遭無照少年撞死,八日下午民事庭二審,楊爸爸從台中北上,替兒子討公道,今天主要釐清車主,需不需要連帶賠償,楊爸爸的語氣透露司法無奈,明明是被害人的求償,還要被身家調查,認為每次開庭,比起身體的疲憊,心靈受傷更加讓人難受。
8日下午是民事庭的二審程序準備庭,肇事者的媽媽和車主都現身,雙方爭議點是車主需不需要連帶賠償。
殉職員警楊庭豪父親:「我們只是請求,65歲以後到我們壽終正寢,這樣的一個扶養費金額,難道這樣過分嗎。」
殉職員警楊庭豪父親:「(肇事者)家境也不是很富裕,肇事者不能拿這樣的藉口,跟受害者家屬來訴說,永常的司法程序,一次一次的在我們身上,跟心靈上,一刀一刀的再加深。」
除了兒子的官司,楊爸爸的關心的,還有警察執勤安全問題和後續保障,希望之後,不再是撫卹金發完,一切歸零,而是法律這條路上,繼續支持警眷,警政署長口頭承諾會修法,但楊爸爸最想說的是。
殉職員警楊庭豪父親:「要明確的落實,我們受害家屬的所提出來的訴求。」
希望不是只是說說,而是要說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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