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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了0.1」 85.1度C咖啡遭判侵權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8/12/06 11:5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以平價咖啡起家的85度C,先前對商標相似度高達9成的85.1度C提出侵權告訴,儘管85.1度C已經在去年結束營業,但台北地院審理後,還是認為85.1度C的確影響85度C的商譽和正常收益,必須賠償對方47萬,還要在報紙上刊登判決主文。

就是這個商標,左看右看,實在跟正港的85度C像的很,一樣賣咖啡,一樣走平價路線,大門口更是雷同,用的都是白底紅字,唯一的差別就是比人家多出來0.1,而這樣的85.1度C因為侵權,得判賠85度C47萬元。

85.1度C店長楊小姐(96.2.6):「這是有高人指點的,而且比較朗朗上口,用最經濟的方式,開一個最OK的店,畢竟是不一樣的LOGO,我們自己也是有申請註冊。」

商標儘管有申請註冊,但在那一陣市場刮起的平價咖啡風,85.1度C就被認為抄襲意圖明顯,就連店內的陳設、咖啡杯上的電腦作業貼紙,也幾乎如出一轍,不甘心同業搭順風車瓜分市場,混淆顧客辨識度,85度C提出侵權告訴,求償100萬,要求在四大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也認為,85.1度C的確有誤導消費者之嫌,影響對方商譽和收益,刑事部份,楊姓負責人依違反商標法,判刑3個月;至於民事賠償,考量85.1度C在96年3月26日就已經結業,收入不多,判賠47萬,並在一家平面媒體刊登判決主文,全案還能上訴。

#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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