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員警去(2021)年處理交通事故時,稱呼50歲的女性當事人為阿嬤,對方氣得當場回嗆:「我很時尚,怎麼叫我阿嬤」,有民眾透過電台聽到這段內容,致電1999投訴。台中市警局近日發文給所有單位,要求只能用「同學、小姐、女士、先生」4種稱謂稱呼民眾,以免造成不良觀感。
台中市警察局14日發出公文,內容提到民眾打1999投訴,因為聽到電台主持人說,台中員警處理車禍時,對一位50歲的婦人問:「阿嬤妳有沒有怎樣?」對方回應:「我很時尚,怎麼叫我阿嬤。」民眾認為警察將女子說老了,應該要有同理心,不論是否知道年齡,都要用較年輕的稱謂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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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警局提醒外勤單位,執行各項勤務時,稱呼民眾應注意適當的稱謂,以免造成民眾不良觀感,維護警察形象。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中市警局交通大隊證實,援用企業界的「顧客分析管理」,統一規定4種稱呼,如果是年輕人、看似學生,不分男女,統一稱呼「同學」;年輕女性,統一稱呼「小姐」;資深(年長)女性則稱「女士」;至於男性,除了年輕學生之外,都稱呼「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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