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清晨6時許,國道3號南下屏東九如交流道附近,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共造成1死1傷。當時目擊車禍過程的許姓女駕駛,前往派出所報案並提供行車紀錄器,沒想到日前卻收到高公局來函,要求她支付1萬2千元的「國道散落物處理費」,讓許女十分傻眼大喊,「我是好心報警耶!」高公局今(13)日回應,將主動撤銷這張繳費通知單。
當時許女開車行經該路段,目睹這起車禍後,即刻報警求援,並提供行車紀錄器供警方調查。沒想到卻在本月10日,許女突然收到高公局來函,要求她支付國道散落物處理費1.2萬元新台幣,讓她十分傻眼和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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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女認為,該起車禍事故和她完全沒關係,當下只是出於好心報案,結果卻被要求繳費,若不服還得自行申訴,真的非常莫名其妙。事後高公局回應,經向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五公路警察大隊查詢,許女車輛是受到波及的第三車,不涉及肇責,將主動撤銷這筆繳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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