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藍色轎車昨(24)日下午行經台中市大雅區中清路時,2名幼童站在車上,上半身露在天窗外吹風,後方駕駛見狀直呼「好危險」,並不斷按喇叭提醒,但對方都都不理會。對此,警方表示,此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處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民眾昨日下午2時45分行駛於中清路,要往大雅方向,發現前方一輛藍色轎車的駕駛,竟讓1男1女站在車上,上半身露在天窗外吹風,民眾一路跟車拍下這危險行為,還按下喇叭提醒,但藍色轎車完全無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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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雅分局表示,幼童站立於車內,並將頭、手、身體伸出天窗外,涉及未繫安全帶,以及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0條1項7款規定,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分別可處1800元罰鍰,以及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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