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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違規占馬路! 騎士疑身體不適撞飛倒地

記者 張子銘 洪彩綸 / 攝影 賴重榮 江俊彥 報導
發佈時間:2021/08/25 14:21
最後更新時間:2021/08/25 14:21

台中一名騎士疑似撞上店家路邊的招牌看板,摔車昏迷,怪的是,他身體沒有太大外傷,送醫急救後醫師說,可能是騎士身體疾病導致昏迷才撞上看板摔車,但警方強調,小吃店家的看板擺放的位置也已經違規,將開單取締,最高可處兩千四百元罰鍰。

圖/TVBS

 
男子騎車撞上路邊空心磚和招牌,連人帶機車往前摔,倒地後意識模糊,目擊民眾趕緊報案,警察、警消到場,發現他除了腿部擦傷,沒有其他明顯外傷,張著眼睛但意識不清,趕緊送醫治療,抽血檢驗沒有酒駕!

中市警第五分局交通分隊長陳彥丞:「醫院那邊,醫生表示說,機車騎士有可能是本身的慢性病,或是說突發性的昏厥,造成這件事故。」

圖/TVBS

時間往回倒幾秒鐘,車禍地點前幾公尺,一名男子橫越馬路要到對向回收站,發現有機車稍微在路中停等,騎士往前開,看到他明顯減速,但就在這一瞬間,撞上店家擺放的招牌看板和空心磚。
 

意外地點在台中北屯區軍功路二段這處小吃店門口,小吃店招牌還在,老闆說看板已經擺了十幾年沒被撞過。

違規放置招牌店家vs.記者:「他撞到磚塊,把我那個招牌,可能是去勾到,(你這樣擺放,我擔心你以後還是危險),不然我就是再擺進來一點,我想說我們這邊就有一棵樹,我就擺放在樹旁邊而已啊,對嗎?」

圖/TVBS

警方說雖然騎士可能是先暈倒再撞上看板,這部分要再釐清,但不管怎樣這招牌擺的位置已經明顯違規。

中市警第五分局交通分隊長陳彥丞:「我們有請轄區派出所去取締那張招牌,水溝蓋以外的地方,基本上都屬於道路範圍。」

根據道交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規定,未經許可在道路設置石碑,廣告牌或其他類似物,除責令行為人要消除障礙,也可罰1200到2400元以下罰鍰,不過仔細看,同一路段不只一處廣告看板擺放的位置超過水溝蓋,這些都占用道路,明顯違規,就看轄區員警是否真能強力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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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違規#馬路#衝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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