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女子,表示舅公生前贈與自己房產,但爸爸因為在外欠債,要他把房子拿去做抵押,還在殯儀館內悼念舅公時,對自己動手施暴,雙方因此互相提告。
控訴女子:「我為什麼要帶密錄器去,是因為你們在前幾次都是對我惡言相向,我當然也要保護我自己呀,有錄到之前在靈堂的時候,我在拜舅公的時候,他們有對我言語的辱罵,然後我爸,我奶奶都有動手推我。」
但密錄器被摔壞他為了自保,跟殯儀館調閱監視器,爸爸一行人進去靈堂後,圍住單獨在祭拜的女兒,奶奶有動手推他。
之後去殯儀館拜舅公,只敢請求警衛陪同,就怕再被暴力對待,事後也去驗傷並且指控爸爸,不僅曾經施暴在外有欠債,還曾搶過銀行有犯罪前科,在監獄關了16年,讓他心生恐懼,3月份就有申請保護令。
控訴女子:「民國105、104那時候,就是有說要買房子,然後贈與給我,然後後來舅公在3/31過世,才又發生這些肢體衝突。」
原來是舅公在5、6年前,有贈與台中霧峰一棟房子給自己,表示爸爸3年前跟媽媽離婚,在外欠債想討回房子做抵押,女兒覺得頻頻被騷擾,決定搬離舅公贈與的房子,剩爸爸家人跟女友住在裡面。
爸爸則反駁房產當初,是借名登記並非贈與,不過並沒有簽屬契約能證明,而買賣契約書上,確實也是登記女兒名字,另外對於被指控施暴,他說都是對方自導自演,強調一切交由司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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