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1分鐘連收2張3千罰單! 駕駛訴訟獲撤銷

記者 韓上棆 / 攝影 鄭勝為 報導
發佈時間:2021/06/23 13:48
最後更新時間:2021/06/23 13:48

台北市一名女駕駛,開車行駛在國道十號路段,一分鐘、一公里內,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遭兩度檢舉,共開罰六千元,女子認為不符合比例原則,和連續舉發規定,提起行政訴訟,法官認為,民眾檢舉跟警方逕行舉發,本質上類似,所以第二張罰單如果要開,必須相隔六分鐘、六公里,判女子勝訴,只需罰3千元,全案仍可上訴。

圖/TVBS

 
高速公路上變換車道,眼前這輛車怎麼打的方向燈,跟實際行駛方向,完全相反,另一名駕駛,根本沒有打方向,類似這樣的情況,國道警方總會收到民眾檢舉影片,依法開罰,卻有駕駛認為,短時間內連續收到兩張罰單不合理。

圖/TVBS

這名女駕駛,是在去年底,開車行經國道10往東方向,分別在0.3公里和1.3公里,因為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收到兩張三千元罰單,她認為違反比例原則,和連續舉發規定,結果申訴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也失敗,只好打行政訴訟。

法官調查,依法來說,員警執法開單,像是超速等國道違規行為,的確要相隔六分鐘、六公里,才可以第二次開罰,認為民眾的檢舉影片,跟當場不能製單舉發,本質上類似,因此撤銷女駕駛收到的第二張罰單,全案還可以上訴。
 

圖/TVBS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課長江漢強:「現階段(道交條例)七條之一的,一個違規的話,我們是可以連續舉發,若違規事實違規屬實的話,是可以連續舉發。」

裁決所表示,尊重法院判決,除了上訴,也會彙整類似個案,請交通部統一解釋。國道警方提醒,有些駕駛習慣設定,方向燈只閃三下,導致變換車道還沒完成,燈已熄滅,沒有全程使用,一樣違規。變換車道記得打好方向燈,免得受罰又跑法院。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

👉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筆記給妳

👉存起來!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



#時間#民眾#台北市#警方#員警#台北#國道#開罰#違規#調查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312

0.0700

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