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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塗法官拿錯標單 判得標再判無效

記者 孫銘遙 邱沁宜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3/10/28 13:2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房市景氣熱,很多民眾喜歡到法院競標法拍屋,不過可別以為法官判定你得標你就確定是最後贏家。在台北縣傳出一起烏龍案件,法官已經判定得標者,這位民眾也付了56萬的保證金,結果沒想到付尾款時才發現房子早就判給別人了。

越來越多民眾對於經濟實惠的法拍屋感興趣,不過你可能不知道,就算法官敲槌判定你得標,還不一定保證房子真的就是你的了。陳情民眾詹小姐:「他喊到說我是最高標我就上前,他就叫我名字,我給他身分證,他叫我名字,確認我戶籍地址把我的保證金收走,後來我繳尾款時他才跟我說他判給另一個人。」

連保證款都繳清的詹小姐,萬萬沒想到5天後繳尾款時,法官卻給了她一分判決書,表示另一位聲明人高小姐比她出價更高,她的得標竟然無效;而更扯的是,當天競標的正好只有2個人。陳情民眾詹小姐:「那個標單也只有2標而已,就2張標單,你告訴我看錯了。好,就算你看錯,那也是你書記官、法官的錯,我只不過是一般市民,老百姓去標房子,為什麼今天會變成是我的錯?」

詹小姐氣憤難平,而法院方面的解釋竟是標單放錯地方,才會朗讀錯誤,對於這樣烏龍的裁定過程,接下陳情案的立委張清芳直呼太離譜了。立委張清芳:「請監察院或司法院政風單位好好徹查這個案子到底有沒有勾結、有沒有舞弊的情況?不然怎麼會兩個標單都弄錯呢?」

公開競標的法拍屋也會有拍賣糾紛,立委要求法官必須負起行政責任,才能保證小市民的權益。

#法拍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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