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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外拍孩子看玩具 也算侵權?

記者 李晴 / 攝影 彭光煦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7/07/02 14:08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台北縣有一個父親帶著孩子,經過玩具店,爸爸一時興起拿起相機,想捕捉孩子渴望玩具的表情,結果卻被店家阻止,表示這屬於智慧財產,不得拍照,這位父親認為不合理,寫E-Mail到店家抗議,玩具公司表示,因為擔心產品遭到仿冒,才會出言制止,希望消費者能夠諒解。

在店門口看到這樣的標誌,禁止攝影,大部分的消費者都能明白,在店�頭不能拍照,但這家知名玩具店,門口好幾個標誌,就沒有禁止拍照這一項。

幾天前,一位父親就在店門口,拍下孩子貼著櫥窗看玩具的渴望表情,當下就被店員阻止。玩具公司經理丁文娟:「他的目的只是要拍孩子看到玩具很感動的神情,其實我們都可以理解,因為我們都蠻注重親子的教育,我們都ok的。」

店家強調,是因為擔心獨一無二的商品,被人仿冒,但後來了解這位父親,沒有惡意,雙方甚至用電子郵件互相溝通之後,發現原來是誤會一場,但騎樓屬於公領域,拍照不算侵權,而且陳列在櫥窗的商品並不算著作,只是店家仍然呼籲消費者高抬貴手,就是擔心商品被競爭對手仿冒。

#仿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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