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日前召開電價審議委員會,會中拍板4月調漲電價,平均電價調漲約11%,後續效應逐漸浮上檯面。外傳近期陸續有房客收到房東的電價漲價通知,要從一度5元漲到一度6元,痛批這樣的漲幅「很不合理」,對此新北市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主任王治宇表示,房東應該照著當初簽訂的租屋契約走,若要調漲電價,應該要和房客商議取得共識。
普查臉書社團各大租屋社團,有房東寫下「電費現狀每度5元,5月起依台電電價調整狀況進行調整」、「6-9月夏季電價每度6元,若台電有調整電價,則會以調價%調整」,不過租屋市場並沒有因此冷卻,仍然很快就能租出去。
王治宇指出,房東應該還是要照原來的契約走,儘管台電有漲電價,但是許多房東調整電價不是按照台電漲電價的比例來算,以現行每度5元算起來,實際上房東已經有賺,如果繼續上漲,會讓房客多付很多電費。「房東已經多收了,若要單方面調整,房東可能回主張情勢變更,應該要得到房客同意雙方商議,取得合理方式。」
王治宇建議房東不要單方面調整電費,房客是較為弱勢的一方,房客當然可以申訴,但流程比較麻煩,因此多數都會選擇忍氣吞聲,還是希望電價調整經由雙方協議再做變更。
經濟部表示,此次電價調整對民生用戶的影響,每月用電700度以下者(占93%,1,250萬戶),調漲3~5%後每月增額不到20元,約為2顆超商茶葉蛋;對小商店而言,每月用電1,500度以下者(占84%,76萬戶),調漲3~5%後1天電費增加不到5元,以牛肉麵店為例,低於1顆滷蛋的價格15元,再以小吃或咖啡餐飲業為例,每月用電量3,000至5,000度,調價後平均1天電費增加約35至70元,因此,本次電價調整對物價影響有限。另外,對於高用電量民生用戶,亦可評估選用時間電價,有助減輕電費負擔。
住展雜誌企劃研究室總監暨發言人指出陳炳辰指出,房東應該是不會直接表明電價上漲而調整租金,但勢必由此念頭,近期升息亦然,會有轉嫁成本的可能。至於原本每度5元調整到6元,租客是否被「扒兩層皮?」陳炳辰說要看契約跟台電用電級距上限,「確實不能任意亂漲,尤其如果契約寫好了就不能任意調整了,因為冬天夏天電度不大一樣,房東就平均一下收多少,就算不反映在電費上,也可能轉到租金上,至於之後漲到6塊還蠻有可能。」
陳炳辰表示,若都是合約內就不能亂漲,電費或租金都不能,不然房客可以提出違約訴訟。「不過房東也許因此提前解約,房客或許有違約賠償,但要是地段或屋況不錯,房東要反映成本,提前解約也是衰到房客。」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則認為,雖然租賃專法對電費有設定上限,本次因為調整,是必然反應在電費上,另外,租客買單與否在於租客是否有選擇,如果區域供給少,自然就可以順利轉嫁,如果供給較大,恐怕也不好轉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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