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假日民眾時常選擇自行開車出遊,不過國道行車速度快,事故傷害程度也比一般道路嚴重。高速公路局統計,去年國道發生人員於24小時內死亡之A1事故共有53件,造成58人死亡,其中有19件主要肇事原因為未注意車前狀態,造成20人死亡,進一步探究事故潛因,以前方車多、施工或故障車等狀況致車流回堵,駕駛人未注意前方環境與車流變化或開啟駕駛輔助系統等情形,致發生未注意車前狀況類型之A1事故。
高公局表示,由於高速公路車速快,駕駛人所需之應變視距較長,駕駛途中應隨時注意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才能在緊急狀況下安全地煞停。查去年3月7日晚上國3北向63公里處,1部配備駕駛輔助系統之車輛因駕駛人使用手機分心恍神,未注意前方路況而追撞1輛施工緩撞車,施工人員在協助事故交通維持時遭後方另輛小客車追撞,造成1死2傷;同年12月27日下午國3北向293.6公里處,1輛小客車因不明原因停於車道上,後方車輛因未注意車前狀況而追撞該部車輛,造成1死5傷。
高公局指出,目前市面上配備駕駛輔助系統的車輛多屬Level 2等級,並非可完全自動駕駛,且有其適用範圍和條件限制,爰請開啟駕駛輔助系統之民眾,於國道高速行駛環境下,更應該隨時注意車前狀況,切勿過度信賴駕駛輔助系統,並應適時切換手動操控車輛行駛。
高公局呼籲用路人,行駛國道務必遵守行車安全規定,切勿分心、疲勞駕駛或超速,並應保持良好精神及專注力,隨時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若於駕駛途中感到疲累或注意力無法集中時,可前往鄰近服務區或就近交流道駛離國道,稍作休息後再繼續行駛,以維他人及自身行車安全。
高公局已針對易發生濃霧路段已自建29座濃霧偵測器,近年更與氣象局合作完成建置36座,目前計有65座。當濃霧偵測器偵測到能見度低於400公尺時,即於發生地點上游前2處資訊可變標誌(CMS)顯示濃霧訊息,並啟動CMS上方之閃光告警燈,及透過高速公路1968 App「自訂推播/路況事件推播(LBS)/天候事件」推播功能。
用路人行駛國道若遇緊急狀況,請儘可能滑行至路肩、開啟危險警告燈,並於車輛後方50-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倘若汽車無法滑離車道時,則應開啟危險警告燈,儘速在確認安全後於車輛後方100公尺處擺放車輛故障標誌,並退至護欄外或其他安全處所,用1968App之警政報案功能報案,或撥打1968客服專線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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