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旅客在機場確診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後送醫,交通部觀光局今天說,根據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此為不可抗力因素,業者須退還訂金給旅客。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表示,自1月11日起搭乘歐美、中東及紐澳等航線長程航班旅客,抵台時進行落地公費採檢及快速核酸檢驗,須待檢驗陰性結果出爐才放行,陽性直接後送醫院。
對於旅客若在機場採檢時陽性,防疫旅館費用該如何處理,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出席「110年幸福巴士成果分享與未來展望記者會」接受聯訪表示,過去旅客若在防疫旅館收到通知確診,旅客除了要付已入住的費用外,房間靜置消毒的天數費用,也是由旅客支付。
交通部觀光局補充,明天起如果旅客是在機場確診,直接送醫沒有入住,都要按照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處理,也就是說旅客確診屬於不可歸咎雙方的不可抗力因素,因此雙方可以解除契約,業者必須將訂金返還旅客。(中央社)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