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男子,疑似酒後想性侵女性友人,女子也喝醉酒,可能因為疼痛咬斷對方舌頭;事後雙方互告,女子告男子性侵,男子告女子傷害,但檢方認為女子是正當防衛,因此不起訴。
性侵案中的男主角舌頭被咬斷,目前已經接回但還是留下後遺症,家屬說他到現在無法捲舌,說話不清楚,甚至不能分辨酸甜苦辣。醫師馮啟彥:「舌頭接回,是接回肌肉,活動度能恢復80-90%,但會影響到神經,舌尖對甜味,感覺比較遲鈍。」
性侵案發生在今年3月,男子與女性友人喝酒,女子自稱酒後遭男子性侵,但男子卻說在小吃部上班的女子,自願以5千元與他性交易;最後雙方互告,女子告男子性侵,男子告女子傷害。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忠熙:「女子為了排除受到不法侵害,採取作為(咬斷對方舌頭),符合刑法正當防衛相關規定,予以不起訴處分。」
傷害不成立,性侵部分檢察官還在審理,男子的家屬相當不滿,表示如果被起訴,將上訴到底。
◎翻攝自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