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幫戴口罩害男嬰窒息 2照顧員訊後請回

記者 李潔 吳宇雅 / 攝影 崔重群 傅定華 鍾佳男 周育鋒 報導

2024/01/24 23:27

追蹤這起案件!家屬看了監視器後,指控托嬰中心長達22分鐘,沒注意孩子的異狀,孩子當初不舒服,扯下口罩,照顧員竟然再次幫他戴上,甚至最後呈現趴下姿勢,也沒人察覺不對勁,兩名照顧員(24日)晚間被依照過失致死罪,移送地檢署複訊,檢方諭令請回。

 

一前一後走出新北地檢署,穿黑色外套與粉紅色外套的女子,分別是新北市一間公立托嬰中心的,曾姓與林姓照顧員,疑似因為幫11個月大的男嬰戴上口罩,又沒察覺孩子睡覺出現異狀,發現的時候已經太遲了。

記者vs.托嬰中心照顧員:「為什麼想要幫小朋友,繼續戴口罩,會覺得有點對不起他們嗎。」

低頭不語默默上警車,兩名照顧員當初被警方依照過失致死罪移送地檢署,訊後檢方諭令請回,但對家屬來說仍是相當悲痛。
 


24日下午四點,檢察官與法醫來到板殯相驗,就是要從各種線索釐清死因,把時間回推案發當天,22日早上8點43分救護車趕到托嬰中心之前,上午7點53分照顧員第一次幫男嬰戴上口罩,兩分鐘後男嬰把口罩扯下來,上午8點09分照顧員再次幫小朋友戴上,檢警推測,應該在上午8點13分左右小朋友的口罩就被眼淚鼻涕還有口水濕透,因為在8點14分男嬰的臀部翹高呈現趴下的姿勢,接下來六分鐘有其他照顧員經過,8點28分照顧員還有來拍男嬰臀部,但怎麼會到8點36分才發現異狀,家屬控訴這22分鐘,孩子根本沒人理會。

其他托嬰照顧員:「他更不舒服的狀況下,他就開始屁股翹高想要爬起來,但他又爬不起來,所以說這個就是已經,他在很危險的情形之下,才會有這種動作。」


家長:「有說在家裡不愛戴,盡量不要戴,學校說沒關係會幫他戴,只能這樣,想問為什麼不是所有小朋友有戴。」

疾管署澄清托嬰中心口罩令早在去年3月就解除,後來也沒恢復,社會局表示會全力調查若有違法會依規定懲處,怎能因為疏失奪走孩子生命,從此沒了長大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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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1/24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