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不滿妹夫借錢不還,將對方打死。(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宜蘭縣一名楊姓男子和吳姓妻子結婚後,曾向丈母娘借錢,但一直沒歸還,日前他又到丈母娘家,大舅子見狀就問「是不是又來借錢?」此舉引發兩人起衝突,不料吳男事後撂2名幫手,聯手痛毆妹夫一頓,活活把對方打死,結果害新婚才3個月的妹妹,帶著腹中胎兒守寡,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對吳男等人分別判處7年以上刑期,3人提起上訴,今(20)日遭法院駁回。
法院判決指出,此案發生在2018年3月18日,楊男和吳姓妻子是在網路上認識,相戀1年多後步入禮堂,楊男平日在高雄做生意。婚後,他曾向岳母借數萬元,卻遲遲沒還錢,當天他結束工作北上到宜蘭礁溪,探視已經懷孕的妻子。
吳女的胞兄看到楊男出現,隨即問妹妹「他是不是來借錢?」這句話引發吳男和和楊男的衝突,2人激烈口角,楊男竟跑到廚房拿菜刀恐嚇,吳男吞不下這口氣與對方扭打,這時楊男的陳姓和游姓友人,正好來家裡拜訪,一起加入戰局。
一行人從屋內打到屋外,最後楊男寡不敵眾,遭3人聯手痛毆30分鐘,警方獲報趕到現場,楊男已經奄奄一息,緊急送醫後左側第3肋骨側部骨折、身體多處負傷,最後因心因性休克而猝死。
警方將吳男等3人逮捕,檢方訊後依家暴傷害致死罪起訴,宜蘭地院審理後,判處3人7年4個月至7年10個月不等的刑期。高院審理之後,認定楊男生前就有心臟肥大、右心室擴張病變等疾病,外觀上無從辨識,妻子也不知他有如此宿疾,不認為吳男等人有傷害致死的故意,改依傷害罪輕判1年6個月。
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更一審。更一審在今(20)日宣判,認定吳男等3人攻擊的行為,與楊男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因此改認定家暴傷害致死罪,考量原一審刑度量刑妥適,因此駁回上訴,3人均維持7年以上刑責,全案仍可上訴。
《TVBS》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2024史上最熱一年◢
更新時間:2021/04/20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