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一名男子於去年7月與妻子討論離婚發生口角,情緒失控下竟強行脫去妻子內褲,企圖性交,見妻子哭泣才中止行為。妻子崩潰報警,案經嘉義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儘管雙方當時仍具婚姻關係,但配偶性自主權須絕對尊重,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男子有期徒刑10個月,全案可上訴。法院考量男子坦承犯行、事後悔改,故依法減輕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