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一名已婚的張姓男子於2017年結婚,卻在2021年透過網路結識陳姓女子,兩人隨後以通訊軟體與電話頻繁聯繫,隔年3月首度見面後,張男便主動提出交往請求,兩人也成為情侶。在交往期間,陳女因過往曾遭受婚姻情感創傷,極重視倫理與家庭關係,曾多次慎重詢問張男的婚姻狀態,惟張男皆堅決否認已婚,更刻意傳送配偶欄位為空白的身分證照片自清,成功讓陳女放下戒心並同意交往。不料陳女事後發現張男竟是已婚之夫,認為感情被辜負,憤而提告求償百萬,新竹地院審理後,判張男需賠償新台幣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張男提告女方傷害 反遭求償百萬
不料兩人在交往後發生多次性關係,張男事後竟因故向警方控告陳女涉嫌傷害,去年11月該起傷害案件進入偵查程序,檢察官在開庭訊問時,當庭向陳女告知「張男是有老婆的人」,陳女這才赫然發現枕邊人早已結婚。陳女不甘自己的性自主權與貞操遭受侵害,深感這段基於信任的付出受欺騙,受害程度遠超一般情感糾紛,憤而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對張男求償新台幣100萬元。
更多新聞:9年關不怕!誘騙男童拍裸照 變態男出獄又到新竹火車站犯案
男方反咬包養 稱女方與多男發生性關係
張男在法庭上則全盤否認,辯稱雙方從頭到尾都不是以結婚為前提交往,自己絕非以結婚為誘餌誘騙陳女發生性行為。張男更進一步反咬,指稱陳女在來往期間曾提出包養要求,足見其對性交與否的決定,重心早已挪移至金錢與價碼,甚至爆料陳女同時與其他多名已婚人士發生性關係,如今是因為自己對陳女提出刑事告訴與聲請通常保護令,陳女才以此為由獅子大開口。
法官認定女方不知情 判男方需賠30萬
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在審理時親自勘驗檢察官的偵訊光碟,發現陳女在聽聞檢察官爆料時,現場表現出極度驚訝的情緒反應,並以詫異語氣多次反問「他有老婆」?並當庭表明自己完全不知情。法官據此認定張男於交往期間確實蓄意隱瞞2017年結婚的事實,其行徑已明確侵害陳女的貞操權,且此權利受損與陳女是否曾與其他人交往完全無關,最終駁回張男辯詞,依法判處張男必須賠償陳女3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