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理工科大學生自製火藥「炸爛」廢棄國小 起訴求重刑7年6月

  • 記者林雅婷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28 12:52
2男大生自製火藥炸爛廢棄小學。(圖/TVBS)

2男大生自製火藥炸爛廢棄小學。(圖/TVBS)

嘉義縣竹崎鄉於今年4月發生民眾自製火藥炸爛荒廢國小。嘉義地檢署於今(28)日偵結起訴,涉案的兩名被告為中山大學理工科系的男大生及立嘉義大學機電工程學系學生,他們自製高爆性火藥在廢棄國小引爆,導致建物結構嚴重受損,後續由檢方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審理。

大學生多次引爆 查扣大批化學原料


今年4月3日下午,竹崎鄉一處廢棄國小傳出巨大爆炸聲響。嘉義地檢署檢察長蔡宗熙隨即指派檢察官指揮警方深入調查,並於隔日迅速逮捕兩名嫌犯。

男大生至廢棄小學引爆放火。(圖/TVBS)
男大生至廢棄小學引爆放火。(圖/TVBS)

搜索過程中,查扣了包括硝酸銨、鋁粉、雷管20支、引線21支,以及爆裂物ETN等大批化學原料與作案工具。經調查發現,這兩名男子分別來自中山大學理工科系及嘉義大學機電工程學系學生,他們先在宿舍及住處利用購買的原料依比例混合,製成具強大殺傷力的爆裂物「阿芒尼爾(Ammonal)」,並於去年12月至今年4月間在高雄及嘉義等地共進行了6次引爆。最後一次在廢棄國小的爆炸威力驚人,直接導致校舍主要結構毀損。

檢方建請判處7年6月重刑


檢察官認為,兩名被告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製造爆裂物罪,以及《刑法》炸毀他人所有建築物罪。考量行為引起社會大眾極大恐慌且危害重大,檢方建請法院針對6次犯行,每一次均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並採分論併罰。

嘉義地檢署強調,對於非法製造或持有管制彈藥的行為堅持「零容忍」。呼籲青年學子,切勿因一時好奇,透過網路資訊私自調配爆裂物。

【危險動作,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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