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許姓女會計遭指控加入詐騙集團擔任提款車手,導致一名范姓婦人慘賠330萬元,被檢方依加重詐欺及洗錢罪嫌起訴。然而,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發現,許女不僅是受害者,更深陷「愛情陷阱」,法官清查對話紀錄發現,對方在交往期間共稱呼許女「老婆」高達6383次,許女自己也被騙解約保單、背負信貸倒貼355萬元「比被害人還慘」,最終認定許女無主觀犯罪意圖,判決無罪。
為愛沖昏頭 女會計淪洗錢工具
根據判決書指出,受害者范姓婦人誤信投資詐騙,先後匯出330萬元。檢警追查發現,這筆款項流向了許姓女子的銀行帳戶。許女不僅多次臨櫃提領現金,更面交轉買泰達幣(USDT)以製造金流斷點。18個月內被叫了六千次老婆
法官為了釐清真相,逐一核對兩人從2024年7月至2026年1月間的所有通訊紀錄。對話紀錄顯示,兩人的互動與一般熱戀情侶無異,假科技男「陳志明」在一年半內稱呼許女「老婆」達6383次。此外,法官發現許女使用的並非詐騙集團常用的「免洗人頭帳戶」,而是自己長年用來收取貸款、處理生活開支的重要帳戶。為愛背債、解保單慘賠355萬 比被害人慘
更令法官同情的是,許女為了這段「感情」也付出慘痛代價。金流顯示,她為了資助對方,不惜解約自己的保單、向親友借貸、甚至辦理信貸,總計掏出355萬元積蓄存入假投資平台。法官認為,許女損失的金額甚至超過了本案原告范姓婦人,主觀上並無犯罪動機,自己反而是承受最重損失的被害人。在罪證不足的情況下,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判決許女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