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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洞給小三?台中男視訊要求掀上衣 偷截圖給妻當提告證據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5/22 14:47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22 14:47
台中男偷截圖小三性影像,還傳給妻子當提告證據。(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中男偷截圖小三性影像,還傳給妻子當提告證據。(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中市一名何姓男子,2023年中與小三視訊聊天時,要求對方將上衣掀起露出胸部,過程中未經同意便偷截圖,隨後何男又主動轉傳給馮姓妻子,當作她提告侵害配偶權的證據,事後小三收到起訴書狀才得知此事,同樣憤而提告,台中地院一審法官認為,何男未尊重他人隱私,也沒反省出軌行為,造成二次傷害,依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2罪,處應執行1年4月,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何男在婚姻期間還跟一名女子交往,且2023年5月至7月,跟對方視訊期間,要求小三將上衣掀起露出胸部,接著他未經同意,以手機螢幕截圖方式,偷偷把對方性影像截取。

 

而2023年10月4日前,何男又未徵得小三同意,把色情照片傳給馮妻,馮妻10月4日也把此當作證據,向小三提起侵害配偶權民事訴訟,小三2024年5月27日收到起訴狀,才得知何男的行為,於是憤而提告。

台中地院一審時,法官審酌何男無故截圖性影像,顯然未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與隱私權,又不反省自己出軌行為,且未經同意,主動將性影像傳給妻子,當作訴訟證據,不僅對真相沒幫助,也與公益無關,反而造成二次傷害及心理創傷,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8月、未經他人同意,無故交付性影像罪,處1年徒刑,應執行期1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台中地院#截圖#小三#夫妻#提告#配偶權#視訊電話#掀上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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