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一位民營郵差,送信時因為被狗吠,他怕被狗咬,竟拿石頭砸狗,不小心弄傷牠的右腳,最後付狗主人1500元醫藥費和解;只是這名郵差5月中才獲得這份工作,月領2萬2,現在可能因為觸犯動保法,要被縣府罰1萬5,超過半個月的薪水可能因此泡湯,儘管連飼主都替郵差求情,但這張1萬5的罰單罰不罰,還得等台北縣政府請示中央後,才能決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