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對夫妻因感情生變對簿公堂,因許姓丈夫過去曾外遇,為了求妻子原諒,不僅答應結紮、時刻回報行蹤,還將名下房屋應有部分贈與並完成移轉登記,未料多年後許男卻未依約分擔房貸,引發兩人之間的金錢糾紛,妻子提出求償400萬元。近日高雄地方法院審結,法官認為貸款需兩人共同分擔,於是判決許男應給付妻子204萬4481元,全案仍可上訴。
今天(14日)是情人節,不少情侶一起度過浪漫的一天,甚至有人趁節慶當天買房當承諾。不過根據內政部資料,2022年離婚數4萬7888對,而2023年更攀升至5萬3085對,情海生波成常態,房仲奉勸愛侶共同買房前,千萬要想清楚,別被愛一時沖昏頭。
路口監視器,竟然不能當舉報證據!新竹竹北一名鄭小姐,去年底晚上過斑馬線時,遇到一輛轎車要左轉,完全沒有禮讓,硬是鑽過面前,而且距離超級近,嚇得她前往警局檢舉,也說路口有監視器,不過卻被告知不能用來舉發車輛違規,她只能自行用手機錄影的方式,或看是否有車輛有行車紀錄器能提供,讓她認為行人安全深深受到威脅。
新台幣1萬元急難紓困申請今天上路,新北市長侯友宜除要求公所從寬認定外,在視察汐止區公所作業情形時表示,政府講得很大方,基層也要做得很大方,不要跟艱苦人計較。
新台幣1萬元急難紓困申請今天上路,新北市長侯友宜召開市政會議時裁示,民眾申請時可寫切結書自負法律責任,他要求各區公所從寬認定,資料從簡、從速發放,行政責任由他來扛。
民眾辦門號時,要看清楚合約方案,以免得不償失!一名胡小姐去年到電信公司辦門號,事後才發現簽的是手機合約,但他質疑沒拿到手機,合約中的手機專案,卻被填上手機型號,讓他質疑當下店員沒說清楚,最後提告店員,但檢察官認為「證據不足」不起訴。而電信公司也回應,內部調查確認,店員當下都有跟消費者說明清楚。
大台北地區車位常常一位難求,一位王先生在北投工作,經常把車停在台北藝術大學附近的山坡小路上,沒想到卻發生兩次「車輛毀損」事件,先是車燈毀損後來又被刮出一道200公分刮痕,但王先生向轄區派出所報案,員警卻稱附近沒有監視器,過去經驗民眾報案常常沒下文,不願受理王先生的案件甚至是留電話,要王先生自己去找嫌犯再跟他說,讓王先生覺得很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