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科大前副教授王隆昌經遴選擔任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統包案的外聘專家學者評選委員,但檢方依據「污點證人」力拓營造特助黃維安的證述,指控王涉嫌收賄120萬元,最後入獄3年多獲假釋。台灣高等法院根據律師團提供王在校授課資料的新證據,以及污點證人供述矛盾、欠缺足以補強其證述之客觀證據,今(1)日再審改諭知王隆昌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