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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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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評》從少年犯罪談幾部與少年犯相關的作品
2023年聖誕節當天,新北市某一所國中的男學生持彈簧刀將另一名同學刺殺十刀並割喉,造成同學死亡的慘劇,此案發生後,社會一陣喧嘩,新北地方法院隨即發出聲明,提醒社會大眾不得揭露行兇少年的個資以免觸法,但法院的警告卻引發更多憤怒網友的反撲。眾人質疑,法院為什麼要保護加害人?未成年犯受到如此嚴密的保護,不能判死刑,也不能判無期徒刑,又不能揭露個資,等到服刑期滿再回到社會,又是一尾活龍,甚至沒有人知道他以前犯過什麼罪。但被害人呢?一抔黃土、一堆枯骨,冤死的靈魂由誰看顧?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應該盡量完善,不因被保護對象是否犯罪而有不同。這樣的命題,我完全認同。我當然也不可能如同某些鄉民般的人云亦云,主張嚴重犯罪的少年就失去被國家保護的必要,或認為揭露他們的身分並公布週知是某種庶民正義的實現。我永遠相信,法律如果無法保護壞人,那就更不可能保護好人。我們必須忍受某種看似對為非作歹之人過度保障的法律,因為,有這樣嚴密的法律制度,才有可能保護善良的你我。但國家的保護是一回事,少年犯罪,又是一回事,而且是一個更複雜的議題。2024年元月3日,新北市割喉案枉死的國中生家屬發表公開信,強調:「 我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凶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我們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被害者家屬心中的悲痛,我們可以體會,也明白被害人遺族絕對有百分之百的權利拒絕寬恕加害人,但在憤怒與悲痛之餘,其實我們更應該思索少年犯罪這件事。少年為什麼會犯罪?是一時無知?是血氣方剛?是逞兇鬥狠?或者,是超過常人的冷酷無情?就以新北市割喉案為例,犯下這起血案的少年,當他持刀猛刺另一名少年時,他在想些什麼?在一般的人的心目中,未成年人應該都是涉世未深、浪漫無知、活潑可愛,似乎與犯罪扯不上關係。但實際上,未成年涉及犯罪的案例太多。舉凡竊盗、傷害(鬥毆、持械鬥毆或聚眾鬥毆)、吸毒/販毒、恐嚇、勒索、賭博、猥褻、性侵、搶奪、強盗、公共危險(飆車、酒駕)、毀損、殺人…幾乎所有刑法分則上可以看到的犯罪態樣,少年犯都可能沾上邊。很多年前,我讀到《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這本書。書中主角本村洋是日本光市母女殺人案的苦主。1999年4月14日,23歲的他下班回家,迎接他的不是他可愛的妻子和女兒,而是兩具慘遭殺害而冰冷的屍體。他的太太本村彌生(23歲)被人掐死後遭到姦屍,11個月大的女兒被人重摔在地數次後再用繩索勒死。犯下這起令人髮指命案的主嫌福田孝行行兇時剛滿18歲又30天,按照日本法律,20歲才算成年人,所以福田屬於未成年犯。本案一審、二審都判處被告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改判死刑。本案在2012年判決確定,但被告至今尚未執行。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在二審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後,被告福田孝行曾經寫信給朋友,對於他犯下的罪行,他是這麼認為的:「一隻公狗某天在路上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就這樣騎上去……這樣是罪嗎!?」他得知自己被判無期徒刑時,也興奮的在信中寫到:「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等我七、八年後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由於這些信件後來被檢察官查獲,作為被告全無悔意的上訴證據,才導致本案最後改判死刑。法官在判決時還訓斥:「被告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視人命如草芥,且犯案後完全沒有悔意。」當我讀到福田孝行寫給朋友的信時,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沒有犯罪意識、沒有罪惡感,那是一回事,但,犯了罪之後,還得意洋洋的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甚至敢訴諸於文字,寄送給朋友。難道福田孝行不知道這些信件有可能被檢察官查獲,成為證明他犯後毫無悔意的不利事證嗎?如果一個人的人格已經扭曲至此,把他關在牢裡,就能教化或改變他的人格嗎?對照前述新北市割喉案被害人家屬的聲明:「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犯了罪還不知悔過,這樣的少年,要怎麼給他新生的機會?我也讀過另一本書《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的作者「少年A」是日本一名連續殺人犯。這起曾經轟動日本的「鬼酒薔薇聖斗事件」,發生在1997年日本兵庫縣神戶市,年僅14歲的少年A在3月16日、5月24日分別殺害10歲女童山下彩花及11歲男童土師淳。他對女童行兇前,假意詢問女童山下彩花公共廁所的位置,在女童把他帶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女童被送往醫院急救後,終因腦挫傷過重死亡。他殺害男童土師淳的過程就更令人瞠目結舌。根據書中所載,少年A原本就認識比他年幼的男童土師淳。犯案當天,他誘騙男童到他家附近的頂樓,用繩子勒斃,並將屍體藏放在頂樓。翌日,他回到案發現場,把男童的腦袋割下帶走,臨走前還對著屍體自慰射精。再過了兩天,他凌晨一點多,把男童的腦袋帶到神戶市某一所中學的校門口,並在頭顱上放了兩張紙片,其中一張寫著:「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要開始了。愚鈍的警察諸君,試著來阻止我吧。關於殺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來制裁骯髒的蔬菜吧,用流血來制裁我經年累月的怨恨吧。」一個多月後,少年A被逮捕,但被判定為精神異常,而送至醫療少年院治療。4年後,法院認為治療順利,於是將他轉移至非醫療的少年院(相當於台灣的少年觀護所)繼續收容,到了2004年,也就是案發7年後,已經成年的少年A獲得假釋。少年A出獄後,在2015把他親身經歷寫成了《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但這本書甫出版,就受到了極大的爭議。很多人認為,少年A殘忍的殺害兩名幼童,但完全未賠償死者家屬,反而還出書消費死者,賺取大筆版稅。而少年A受到日本法律的保護,媒體不得揭露他的身分,但他大刺刺的把自身犯罪的經歷寫成書籍,反而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這種對正義嚴重扭曲的現象,讓日本出版界發起了一波拒絕購買少年A著作的運動,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社也受到強大的輿論壓力。比較特別的是,少年A的著作最終在日本並未成為禁書,而且後來還發行了中譯本(時報出版),由於銷路不錯,2021年還推出了新版。看來,不管日本還是台灣,似乎仍有不少人對於這麼殘忍血腥的少年犯罪感到興趣。以少年A的犯罪事件為原型,日本小說家中山七里後來推出一系列以無良律師御子柴禮司為主角的推理小說,中譯本目前已經出版五部,分別是《贖罪奏鳴曲》、《追憶夜想曲》、《恩仇鎮魂曲》、《惡德輪舞曲》、《復仇協奏曲》。在這系列作品中,中山七里塑造出一位曾在14歲時殘忍殺害女童,並把女童的頭顱割下後放在學校門口的少年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這名在書中被媒體稱為「屍體郵差」的少年犯,就是少年A。但不同的是,書中的主角在少年感化院遇到了改變他一生的教誨師,讓他幾乎與外界絕緣而且封閉的內心有了裂縫,他打開心門後,才終於驚覺自己曾經犯下多麼不可饒恕的罪行。而他的恩師告訴他,道歉是最廉價的悔過方式,像他這種犯了重罪的人,必須一輩子悔過,必須不停懺悔,時時刻刻以行動彌補之前的過錯,才能贖罪。於是,這名少年在感化院裡努力用功,最後在假釋後也考上律師,並改名為御子柴禮司,以全新的樣貌出現在社會。可是,他在為某件當事人的案子辯護時,不得不當庭揭露自己就是當年那名「屍體郵差」,而讓他從此又成為被社會又畏又恨之人。御子柴禮司為了營救當事人,不惜把好不容易更生的自己打回原型。當社會大眾批評並質疑,為什麼殺人犯可以考上律師時,御子柴冷酷的說:「司法考試不包含人格這一項,只要考出好成績,就可以拿到律師徽章。」他雖以此自辯,但過往的不堪經歷被揭開後,他還有辦法再站起來嗎?閱讀上述這些書籍,我時常在想的是,少年犯,你到底在想些什麼?撇開像少年A這種可能涉及精神異常的犯罪者,犯下日本光市母子命案的福田孝行,他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罪行的?這又讓我想起2022年的一部韓劇《少年法庭》。這部韓劇,是根據曾任少年法庭法官千宗湖所寫的《我所遇見的少年犯》為基礎改編的電視劇。在這部韓劇中,擔任少年法庭法官的沈恩錫(金憓秀飾)常被人稱為「十恩錫」,因為她在審理少年案件時,常常都會把少年判到量刑最高的十級。開庭時,沈法官面對少年犯的不假辭色和厭惡神情,都讓觀眾知道,她是一個不可能對少年犯手下留情的法官。但為何如此?這當然跟沈法官自己的切身之痛有關。在劇中,沈法官說:「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萬一他們長大後變本加厲,導致更多受害者,到時誰要負責?」、「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有多麼的可怕!必須教育他們,要是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如果父母親心疼孩子,總是袒護包庇,國家跟法院就必須積極介入,身為一名法官,我要用法律來證明,只要犯錯就嚴懲不貸!」《少年法庭》也提到了審判制度上的缺失。因為法官人手少,但少年案件太多,所以很多法官都為求快速結案,而草率的開庭審判。但沈法官不同意如此輕易的結案。她質問:「他們殺了人,從出庭受審到接受處分的時間,卻只有3分鐘,你認為他們從中學到了什麼?」她感嘆韓國的司法制度,「原來法律無法保護每個受害人啊,原來如此,法律真是簡單。只要短短3分鐘,就可以結束審判。」、「無論是家庭還是學校,都沒有人讓他們明白事態的嚴重,法院至少該導正他們,訓斥他們,那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妳說少年案必須速戰速決嗎?他們才會變成這個樣子,為什麼要講求速度呢?那些跟不上速度而掉隊的孩子該怎麼辦?被害人又該怎麼辦?到底誰要對他們負責。這不叫有效率,而是沒有使命感。」我國何嘗不是如此?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設少年法院,其他縣(市)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分別設少年法院。」但實際上呢?全台灣地區僅有一所獨立的少年法院,設於高雄,其餘5個直轄市迄今都未有設立少年法院的打算。顯然,理論與實際間的差距還真不是一般的大。如果連法院都無法設立專門的少年法院來審理少年事件,我們又怎麼能期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來處理這些犯了錯的少年?這又讓我想起《少年法庭》劇中,沈法官對大人的質問:「為什麼這些孩子會受傷,為什麼這些孩子會犯罪,難道不是你們做了或沒有做什麼嗎?」她說:「有句話說,教養一個孩子,需要整個村落的力量,反過來說,如果整個村落都漫不在乎,就會毀掉一個孩子的人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批判他們,所有人都是加害者。」其實,這正是我在思索少年犯罪時最想問的一件事。任何一個孩子從母親的體內分娩而出時,哪有什麼性善、性惡之分呢?但在孩子逐漸成長的歷程中,他們接觸到了什麼?學習到了什麼?又受到了什麼樣的誘惑?如果大人無法保護孩子,無法提供孩子完整的人格教育,讓孩子明辨是非,甚至讓社會大染缸提早污染了孩子的心靈,等到孩子一旦誤觸法網,再以事不關己的態度伸手指著孩子,說犯了罪的孩子該下十八層地獄,這樣的大人,也未免當得太輕鬆了些。如果我們對於孩子的成長漠不關心,不願付出心力,等到孩子犯了錯之後,卻又切割得一乾二淨,甚至希望讓這樣的孩子消失於世,這種冷漠,難道不是造成少年事件的原因之一?中山七里小說中的御子柴禮司,雖然只是個虛構的人物,但誰說,犯了錯的少年沒有可能悔悟的一天?這些犯錯少年,值不值得重新再來過一次?那些疾聲呼籲要嚴懲割喉案行兇少年的人們,或許也可以思索這個問題。

開車衝撞害1男腿骨折! 25歲男前科多 曾對友動私刑
嘉義市一起嚴重鬥毆案件,25歲張姓嫌犯因用餐時與路人產生口角,竟開車衝撞對方,導致49歲陳姓男子腿部骨折、全身多處擦挫傷。警方已將張姓嫌犯等5人拘提到案。調查顯示,張姓嫌犯雖年輕但前科累累,曾因行車糾紛、金錢問題犯下多起毀損、傷害及槍砲罪,是個行為極端且情緒易失控的危險人物。

有片/台東深夜爆鬥毆!兩人馬砸店、刀棍狂K 1男疑腿部中彈
台東縣台東市今(5)日凌晨左右一連發生多起衝突案件,兩方人馬昨(4)日晚先於大同路上起口角砸店,後前往漢陽北路酒吧尋仇,再持棍、刀械鬥毆,期間還有人疑似左腳中彈,多人皆受傷。警方獲報已逮捕5人,目前持續鎖定涉案犯嫌。

借5000元不成殺人!他覺得被刁難「真心換絕情」
高雄苓雅7日上午發生械鬥案件,2名男子原本是朋友關係,雙方為了借錢,其中一人竟拿出預藏的水果刀行刺,而另一人則是拿磚頭回擊,身中至少兩刀的男子,送醫後搶救不治,宣告死亡。

黑幫火拚頻傳!竹聯幫、天道盟為「賭」開戰
上個月竹聯幫跟天道盟的詐賭糾紛,引發砸店又開槍,如今又有黑幫爆發衝突,還是網內互打,而日前警政署長才出面說,要全力掃黑,但幫派高調的行事作風,似乎沒把警方放在眼裡。

高雄豪宅區10人「濺血械鬥」 兩女為了他吃醋街頭混戰
高雄市鼓山區美術東二路今(20)凌晨發生街頭械鬥,警方獲報到場現場僅剩35歲王男與24歲蔡女,其中王男身上有兩處刀傷,但詢問對方卻不肯開口透露,直到展開調查才發現是男女感情糾紛,有10人在街頭大亂鬥。循線逮捕涉案10人,依傷害罪、妨害秩序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鑽石大樓開應召站 萬華角頭陳明傑認罪
台北市萬華在地角頭陳明傑,與越南籍女友,之前在鑽石大樓成立應召站,女友甚至還涉嫌仲介家鄉的女子從事非法交易,這回來到法院開庭,七名被告聽到檢察官說,只要認罪,就會建議法官,降低刑度,給予重新改過的機會,他們毫不猶豫,通通坦承犯行。

有槍還打輸!追不到酒店妹威脅還錢 3人救援將男子砍倒在地
北市北投區今(9)日凌晨發生砍人案件!一名賴姓男子遭2名男子持開山刀與武士刀砍倒在地,警方到場逮捕現場3人並將賴男送醫,所幸無生命危險,但卻在他身上查出改造手槍1把,賴男也被依法送辦;另2男子則依傷害罪嫌送辦。

外送員「脖子手刀拍下去」助攻抓犯人 盧秀燕:感謝如來神掌
日前在台中市太平區第二分局警方在追34歲的黃姓男毒販時,一名58歲吳姓外送員騎車經過,朝黃男背後拍「鐵沙掌」,黃男重心不穩、踉蹌跌倒遭逮捕,今(19)日,台中市長盧秀燕公開表揚「城市英雄」,並90度鞠躬敬禮,大讚:「感謝如來神掌」,引起現場一陣讚嘆和溫馨的笑容。

《周處》香港仔原型是他!與警互轟2千發子彈…台史最慘烈槍戰
由阮經天飾演的暴力美學電影《周處除三害》在中國、台灣掀起熱潮,更是攻佔台灣Netflix排行榜首位。劇中以周處除三害為典故做為發想,人物也是根據真實事件、角色所改編,其中惡徒「香港仔」人物原型就是參考台灣10大槍擊要犯第2名、參與過54起刑案的「宜蘭龍」陳新發,香港仔口中提及的「吳興街槍戰」更是真實發生的案件,警匪駁火2千多發子彈,成為台灣治安史上之最。

屏東監獄門口全武行 攤販遭亂棍爆頭「險喪命」6惡煞下場曝
屏東監獄2021年2月25日發生鬥毆案件,一名郭姓會客菜攤販進去監獄送餐後,卻遭到六名惡煞持棍棒圍毆,行兇完後當場搭車逃逸,事後警方逮捕以張男為首的共6名嫌犯,依殺人未遂等移送屏東地院偵辦,判處6人有期徒刑4年6月至5年半,而高分院則依殺人未遂和傷害罪,改輕判1年3月至4年,6名行凶惡煞全都遭到發監執行。

幫派械鬥?嘉市深夜驚見「球棒隊」 傳角頭車被砸爛
嘉義西區發生有「球棒隊」出沒,一群年輕人凌晨3點多拿著棍棒朝路邊車輛猛砸,而被砸的車輛一度傳出是地方角頭的轎車,警方表示,雙方只是行車糾紛結怨報復,但地方盛傳是幫派間械鬥,尤其主嫌深夜能號召十多人動手,案件似乎不單純。

撕破臉爭前妻!台南兩男「不甩公權力」械鬥砸車 警鳴槍阻嚇
台南市仁德區(19)日淩晨傳出持械鬥毆及砸車事件,警方獲報後立即調派警力趕赴現場,由於雙方手持鋁棒、斧頭、鎚子等物品對質,場面火爆,員警見狀後立即對空鳴槍1發嚇阻,並當場逮捕2嫌,依法送辦。

報搶案變「竊案」! 警不滿誤解要報案人道歉
持續追蹤這起案件,被害人質疑「搶案變竊案」,員警則不滿遭誤解,要求民眾道歉。這樣的警民糾紛時常發生,資深員警透漏,最常見的是民眾遺失東西,說不清時間地點卻報竊案,因為保險公司的失竊險,須有報案單才會理賠,遇到這類狀況,避免遭投訴,很多警察都會依規定受理。

打架註記!屢次犯案 警建議法院預防羈押
一再打架,害自己被收押!為了嚇阻街頭械鬥,新北市警方有對策,只要發生衝突,身分都會被註記,一旦再犯案,建請法院預防性羈押,去年新莊火鍋店發生持刀砍人案,隔天嫌犯又在蘆洲打人,因此慘遭收押,而一間熱炒店,就有六名男子,酒後起衝突,被員警逮捕註記。

地方惡霸!竹北「風正會」砸店、圍毆 逮10人
刑事局警方破獲新竹在地暴力組織,這十多名年輕人,自稱是風飛砂幫旗下的「風正會」,在竹北各地趴趴走,到處喝酒鬧事,只要一有不滿,就會撂人圍毆其他酒客,甚至持棍棒或高爾夫球桿砸店,已經連續犯下多起案件。